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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三大陷阱曝光:没修好再修还是你出钱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7年08月13日 字体大小:【

2006年度南京点击浏览下一页市共销售各类汽车13万多辆,平均每天售出364.6辆,表明私家车需求十分强劲。看看今年4月成立的汽车维权专业委员会近日对南京汽车消费市场进行的一个专业调查,或许您就能少跳进几个“陷阱”。

1、“三滤”配件最容易鱼目混珠

该调查显示,汽车的质量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动机、变速器、车身附件。而目前汽车维修服务中三种侵权最为严重。

案例:第一种,就是假冒零配件鱼目混珠:车主陈先生的爱车出了点故障,大明路上的一家维修店开价600元左右,而询问4S店,同样的毛病维修费高达1600元,报价相差竟然达1000元之巨。

经过汽车维权专业委员会调查,一辆汽车上有上万个零配件,而市面上每一种型号的汽车一般都有好几种零配件,包括装车件、正厂件、厂家指定配套件、市场配套件和“三无”的非配套件。因此,零配件质量不同、生产厂家不同,价格往往相差数倍。部分维修厂商正是把正厂汽车厂商指定的生产厂家的零配件用副厂杂牌的生产厂家的来顶替,但同样是收正厂的价格。例如汽车的“三滤”配件空气滤芯、机油滤芯和汽油滤芯、离合器、刹车片等是最常出现以次充好问题的。使用这些假冒的零配件,会使汽车机器损坏,严重的可能导致部分机器报废。

防范办法:车主可以要求修理工提供配件生产厂家等信息,原厂配件或者配套厂家的产品包装一般都较规范,字迹清晰正规,有详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厂名、厂址及电话号码等;假冒的配件一般包装都较粗糙,厂址、厂名印刷不清楚、不全。另外,消费者还可以自行向配件代理公司购买零件,再交给修车厂更换。如可以当场维修,维修工修理时车主最好别走开,尽量避免将车停在修理站太长时间。

2、偷偷换上翻新配件

一位维修人员对汽车维权专业委员会工作人员说,许多汽修技工其实应该称呼为“换件工”。汽车一有故障,这些“换件工”就直接要求更换新件,而实际上一些零部件是可以修复使用的。此外更有部分黑心的修理厂将一些旧配件翻新后当作新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牟取暴利。这种翻新配件的隐蔽性非常高,一来车主不会主动打开汽车检查汽车的零部件,二来一段时间之后配件自然磨损,那就更加难以察觉。

案例:汽车维权专业委员会就正在处理消费者王女士投诉某4S店汽车自燃维修一事:今年4月底,王女士的汽车竟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自燃,经过汽车维权委员会与4S店的沟通,4S店终于同意帮消费者维修。谁知过了五一发现,维修的车辆所用的某些零配件是以次充好,再次“忽悠”了她。

防范办法:其实鉴别翻新汽车配件的方法比较简单,就是看包装完不完整,此外还要看配件的油漆和防护层。汽车配件为了便于保管,防止零件磕碰,在出厂之前都会有防护层。如果保护层和油漆有破损,则很可能是翻新配件。

3、没修好再修还要你出钱

案例:还有一种侵权,就是汽车刚刚修好,就又频繁出现问题,此时服务商就不管了。消费者谈先生在2006年11月6日购买了金龙某型号汽车一辆,4S店修好10天后就不断出现问题,从购车至今已先后维修了7次。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消费者提出疑问,因为你技术原因修不好,再次维修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承担?

防范办法:其实在交通部出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车主可以去找修理厂,让其免费重修。按照规定,在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并且汽车修理厂在3日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同时,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负责联系其他汽修厂,并且修理费用不需要消费者来承担。

尽管为消费者维权是“天职”,但汽车维权委员会的专家们也有棘手的时候。例如消费者索赔过高,超出了正常范围,就很难为其维权。其次,就是部分消费者在平时保养、维修时不注意收集相关票据,待到投诉时需要举证才发现什么有力的证据都没有。这是消费者的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其一,就是缺乏权威认定:部分消费者通过自己的日常使用,认为车子的油耗、动力、音响、隔音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厂商则认为这些问题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由于目前汽车并无这方面方便可行的权威检测机构,结果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另外,由于目前并无专业针对汽车行业的维权法律法规,一般的涉案金额高一些的维权事件,均会要求按照“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但很多车主由于经济、时间以及结果不可预测的原因而间接放弃了维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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