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明年执行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7年09月02日 字体大小:【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周报

  据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批准发布了GB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

  从明年2月1日起,我国轻型商用车将开始执行该国家标准。

据介绍,这项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的标准,并作为《节能法》配套标准之一。

  据了解,该标准按不同燃料(汽油或柴油)、不同最大设计总质量和不同发动机排量,为我国轻型商用车分别设定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燃油消耗量限值。2008年2月1日开始,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2008年2月1日前认证车型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

  据悉,我国主要轻型商用车的生产企业早在标准开始制定的2005年前就得知此标准的控制程度。为避免企业在开发新车型时出现两次开发的盲目性,标准制定之初,国家发改委确定,新认证的基本型车实施新标准要一步到位。

  业内人士指出,第一阶段限值比较宽松,目前国内生产的大部分轻型商用车均能满足限值要求,第二阶段限值在第一阶段限值基础上加严了5%~10%。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