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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卡逃费高速公路上吃饭、加油记得索要发票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司机徐师傅开一辆前四(轮)后八(轮)的厢式大货车。5月30日,他从上海回杭州,走的是今年1月底刚开通的杭浦高速——以前他都走沪杭甬高速,这次换杭浦,是想感觉一下有啥不同。

徐师傅从奉贤入口上高速,途中在平湖服务区吃了饭、加了柴油。等到盐仓出口下来,收费站工作人员对他说,本来该收160元,但由于他超了时,必须加收“超时费”,一共290元。

徐师傅当场愣了,“跑高速,只听说超速,没听说过还会超时。”

工作人员说,按照正常行驶速度,从奉贤到盐仓应该3个小时,可徐师傅开了5个小时,所以超时了。

“这么说没道理嘛!我在服务区吃饭,花了半个钟头;关键是现在柴油难加,我排队加柴油用了2个钟头!难道这些都不算时间?我总不能不吃饭、不加油吧?”

工作人员要徐师傅出示吃饭和加油的发票,可徐师傅当时没有要,拿不出来,最后只好付了290元钱。

“我还是想不通,总归是这么一段路,为啥还规定必须多少时间跑完?”昨天他打了快报热线85100000。

昨天是星期日,没能联系上相关部门。不过在浙江省交通厅的网站上,有一条2005年的投诉,与徐师傅的遭遇大致相同——投诉人王先生在甬台温高速临海服务区休息后,出高速时被告知因为超时,需收取45 元的通行费。王先生对此产生了疑问。

浙江省交通厅厅长信箱对此做了答复:

我省高速公路于2002年12月开始实施联网收费,为加强联网收费管理,防止个别驾驶员(车主)之间调换通行卡,逃缴或少缴车辆通行费行为,在联网收费系统中设置超时行驶车辆处理程序,收费人员按联网收费协议中的有关流程处理。

答复中同时也表示,对一些确有客观原因超时而无相关凭证的情况,还没有很好的处理办法。交通厅将督促甬台温高速公路临海南收费站对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如确属客观原因,按规定妥善处理。

怎么叫“换卡逃费”呢?

打个比方,甲乙两个司机同属一家运输公司,甲从上海入口拿通行卡去宁波,乙从宁波入口拿通行卡去上海;两人说好在杭州服务区碰头,交换通行卡和车前牌;然后,甲在余姚口下高速,他只要付宁波到余姚的费用;而乙在嘉兴下,也只要付上海到嘉兴的费用;换车牌是因为进入高速公路时,收费员会将车牌号末3位数字输入通行卡,到出口缴费时,如果数字显示不一样,电脑会自动报警。

为防止“换卡逃费”,高速公路一般都会收超时费,这在全国都很普遍。2007年4月,一货车司机董师傅被告知行车时间超了11个小时,必须加收1125元的通行费补费。收费站说,超时是指车辆在入口拿到通行卡后,系统开始按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自动为车辆计时。下高速时如果超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后来董师傅提供了在服务区吃饭的票据,扣除吃饭时间后,依然被加收了100 元钱的“超时费”(据2007年4月16日《齐鲁晚报》报道)。

可以明确的是,在服务区停留的时间、或者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而滞留的时间,都是可以被扣除的。所以驾驶员应注意在服务区就餐、住宿、加油或修车时,记得索要发票并保管好。稳妥一点,甚至可以请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帮你在票据上注明时间,这样就不会因为超时而白白遭受损失了。 (本文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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