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豪华进口车的订货期大多长达3个月以上,因此,新消费税虽然已经实行1个月,但新旧税制交替时期引发的买车纠纷正在逐渐显现。近日,杭州消费者鲍先生发现自己近4个月前订的保时捷卡宴竟然暴涨41万元,吃惊之余,他愤而要求退车。
鲍先生:涨价幅度超出我的预期
这个国庆节,鲍先生是在烦恼中度过的。20万元定金交了近4个月,预定的保时捷卡宴GTS据说已经在9月底到了杭州保时捷中心,而自己却没法去提车。原因是由于9月1日国家调整了大排量车消费税,经销商表示如果不加价41万元无法交车。10月2日,他又一次联系了杭州保时捷中心,对方的答复仍是:“厂家还没有回复。”
今年6月初,从事建筑业的鲍先生在杭州保时捷中心签下了购车协议,他看中的保时捷卡宴GTS车价135万元,加上选配件11万多元,购车协议约定销售价格为146.3万元,合同上约定交车时间为6个月,“销售员告诉我一般车辆会提前在9月底到”。
9月新消费税的政策出台后,不安的鲍先生找到杭州保时捷中心前台接待员了解情况,后者告诉他:“估计价格会涨一些,具体涨多少还不清楚。” 鲍先生存了心理准备:“涨个几万元也就认了。”毕竟还没到交车时间,手里握着购车合同,鲍先生准备看看再说。“在这过程中,保时捷从没有以正式书面或短信、口头之类的形式告知过我要加价。”
9月初,鲍先生接到了销售员的电话,告知9月底可以提车了,但车价从原来的135万元涨为176万元,暴涨41万元,涨幅30%,另外选配件的价格也提高26%,最终价格高达190万元。这大大超出了鲍先生的心理预期,他几次跟经销商协调,加价幅度能否小一点,但都得到否定的回答。如今,提不到车也没有拿回20万定金的鲍先生很多时间都用在上网,上卡宴论坛,他发现,有类似遭遇和烦恼的车主还有不少。“我还是非常喜欢这款车的,希望能按照协议以原价买车,不然,只能退车。”
经销商:这是不可抗力
对于鲍先生的订车纠纷,杭州保时捷中心市场部负责人表示:鲍先生的车还没到港,按合同应该到12月提车,但她默认了车价的问题,表示已经知会过消费者。她告诉记者,这一事件中,经销商属于无责方,“公司有专门的法律顾问,给出的意见是,新消费税增加了车辆成本,这个成本超出了我们所能承受的范围,完全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她说依据是合同上有一条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指使一方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其所遭受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即卖方只需尽到告知义务。而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条款中,包括“相关国家法律或政策的变化”。 她说,公司的购车协议是通过专业的律师制订的,应该不会有法律上的漏洞。
她表示,鲍先生跟公司的几次协商中都没提到退车,如果他想退车,只要走有关程序,鲍先生应该能拿回他的定金:“我们还有很多人在排队等车,定单都排到了几个月后。”
对于之前有没有遇到过相关的纠纷,有没有退车先例,该负责人表示大多数车主都能接受涨价的事实。但该公司另一位销售员则透露,“有一大批9月前签了定单的车主都在关注中”。
律师说法:涨了41万 谁来承担?
9月1日后,因为消费税的调整,订购价格和提车价格出现了巨大差异,让不少已经预订了大排量车的购车者陷入了“大幅价差”困境,而这“大幅价格差异”该由谁来承担?昨天,记者采访了浙联律师事务所的陈钟律师。
陈律师表示,既然在合同上已经明确签订了车辆价格,则应该遵循“定金法则”——汽车消费税的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的理由。汽车销售商无权要求加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汽车销售商违约应当返还双倍定金。
“这跟买卖房子一样,市场有涨有跌,签订协议其实也是转嫁风险的关键。”陈律师表示,车价跌时毫无疑问是消费者承担风险,得按协议多支付车款;那么车价涨时则应该是经销商承担风险,也得按协议价格交易。
目前汽车销售企业一般采用先与消费者签订《定购协议》收取定金,交车时再签订正式的《汽车买卖合同》的做法。陈律师指出,由于《定购协议》大都是汽车销售企业拟定的格式条款,其偏向性也不言而喻。在遇到车价变动、车型改换或是国家政策调整时,极易发生消费争议,造成了消费者在维护合法权益时困难重重。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可以用补充条款的方式,与汽车销售企业详细约定车辆的价格变化处置方式,车辆的品牌、型号、款式、版式、交车时间和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在遇到国家政策调整时的责任承担方。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