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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已由听证方案中的12万元提高到了12.2万元。1月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这份备受关注的调整方案,并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今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新方案中,与百姓关系最为密切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现行每年1050元降为950元。自2月份起,42个车型中将有16个车型的交强险费率出现下调,下调幅度在5%至39%不等,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降费平均幅度为10%左右。
与此前公开听证的方案相比,最终面世的方案做出了微调。比如,将听证代表反映集中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到了1万元;将社会普遍反映难以理解的无责财产赔偿限额由200元降为100元。
家用车保费降为950元
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保监会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调整交强险费率的批复中称,现行的交强险保单采取加盖批注的方式可继续使用至2008年3月31日。
新旧保单衔接并无繁琐程序。从下个月开始,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转换为新版中的12.2万元责任限额。保监会昨天说,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而对于广大车主所关注的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问题,保监会在昨天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以提高理赔效率。保监会表示,新版交强险此次出台后,还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与之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车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