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汤冰
车主罗先生近日向记者报料称,他不久前在东莞寮步的龙达车行购买了一辆黑龙江丹东出产的黄海大柴神皮卡,买回家两天之后却发现车的前梁、中前梁等部件出现了变形不能贴合的状况,并且保险杠有补漆的痕迹,经过再三辨认,罗先生认定这辆所谓的“新车”实际上是一辆发生过碰撞并进行过维修处理的车,然而车行在承认车质量存在问题的前提下却拒绝接受罗先生的赔付要求,双方至今仍争执不下。
回顾:
偶然发现新车“不新”
报料的车主罗先生是在东莞塘厦从事防晒涂料销售,为了开展业务的需要,今年5月在寮步销售曙光汽车的龙达车行购买了一辆排量为3.2L的黄海大柴神皮卡,包牌价约为8万三千多,5月31日提车之日,由于缺乏经验再加上时间仓促没有仔细察看。结果两天之后,在偶然的情况下打开车身前盖,却发现汽车前梁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扭曲变形,不能和水箱壁完全结合,意识到问题的罗先生找来朋友一起仔细查看,结果发现除了前梁之外,中前梁也有变形,中网的进气栅栏有明显的裂痕,前盖内部件螺丝被拆过,甚至出现了缺少螺栓的现象,而车头中部的保险杠的油漆颜色相比于其他部位较黯淡,驾驶和维修经验比较丰富的朋友告诉他:这漆有修补的痕迹,很明显车发生过碰撞,进行过维修。
车主要求更换新车
获悉“噩耗”的罗先生顿时颇受打击,“花了8万多块钱买新车却买回了个二手车”,罗先生越想越不甘心,决定前往车行质问经销商。
在龙达车行,经过有关人员的检查,车行向车主承认“车存在质量问题”,但具体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什么原因导致却无法解释,销售主管许生也向车主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问题。罗先生向车行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更换新车;另一种则是将车完全修复好,同时赔偿车主车身价30%的现金补偿。
现场:
商家表态拒绝换车
6月7日,记者在接到车主报料之后,随同前往龙达车行了解情况,在车行展厅内,记者通过对比车主车辆和新车,仔细观察后,确实发现了如车主所述,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此种情况,车行的销售主管许生表示,“车确实是存在问题,至于到底是怎么弄的就确实搞不清了,只不过可以保证的是车从4月份到车行以后,绝对没有发生过任何碰撞和修补,至于之前是否有发生就不得而知了。”
许生还颇有些后悔地向记者表示“如果说我们有什么失误的话就是到车的时候没有仔细检查,要是当初到车的时候仔细检查过了,我们绝对会处理得很好,你们绝对看不出也不会给你们看到。”
而厂家销售经理张磊则认为,问题的责任到底在谁还有待商榷,“车主在提车两天之后才发现问题,是不是车主自己造成的也很难说,总之,主要责任到底应该由厂家、经销商还是车主来负还不好说。”
对于车主提出的更换新车的处理建议,张磊认为车辆已经上牌,换车完全不现实。张磊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修复好新车,另送四次保养。”,张磊强调自己提出的“送四次保养”的处理方式已经完全是体现了对车主负责、让车主满意的原则,而且保养单次费用价值450元,同样已经不少了。而对于这种建议,车主当即表态拒绝。
专家意见
维修专家:可能是运输途中碰撞所致
在迟迟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记者日前请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专家组成员、资深的维修专家前东莞市汽修厂厂长袁钰基先生对问题车进行了一番仔细的诊断。
袁钰基在经过对车辆全方位的观察之后表示,车头底部没有碰撞或者拆卸的痕迹,但前梁的变形、中网格栅的裂痕以及保险杠的漆修补都表明确实是经受了一定程度的碰撞,有可能是在运输途中或者其他环境下被前车车尾撞击前脸所致。
消委会:取证最关键
在记者详细描述了事件的过程和状况之后,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对于此类案件,最重要的是取证环节,双方一定要达成协议,通过在双方约定的场所进行车辆鉴定,来确定问题的责任方,只有在白纸黑字以及确凿的证据面前才好说话。至于车主所提的换车之类的要求,邓国平表示,在认定责任不在己方的情况下,车主提什么样的建议都不能称为“过分”,完全可以由双方再协商解决。邓国平建议车主罗先生的当务之急是迅速与车行达成取证的协议。
目前,有关各方正在协商之中,据车主罗先生表示,如果无法达成和解,会在必要的时候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下一篇:吉利远景激荡中国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