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西安学车新规:考照用“专车”成绩电脑判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华商报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车管所获悉,10月底,西安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项目自动化考试系统已建成,下周一开始,科目二场地项目考试将试用自动化考试系统。

  成绩是否合格 考试系统自动评判

  下周一开始,驾驶人在进行科目二场地项目考试时,考试车上安装的考试系统将自动判断考试是否通过,代替了大部分的人工评判项目,从而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提升了成绩的准确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考试的公正性,也促进了考官队伍的廉政建设。

  据西安市车管所政秘科科长雍虎森介绍,科目二场地项目是西安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服务于群众的社会公益项目,是建立高标准考试平台、加强驾驶人考试观念、强化道路交通第一道防线的具体措施。该项目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CA/T555-2005机动车驾驶人路考系统标准建设开发的,完全符合公安部新颁布的91号令有关科目二场地项目考试的要求,实现了科目二场地项目考试的科学化、自动化和高效化,为驾驶员考试搭建了一个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

  熟悉考试流程 考官、操作管理员和教练先行

  在科目二场地项目考试自动化安装调试完成后,西安市车管所驾管科首先组织考官、管理操作人员和西安市城区各驾校的教练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培训。

  西安市车管所驾管科科长雷鸣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培训不走过场,车管所前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对考官、管理操作员和各驾校教练进行了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驾管科还编写了《科目二场地项目考试系统使用手册》、《考试流程图》、《学员考试须知》、《考试项目和操作要领》,制定了周密的培训计划,下发到各驾校,并对考试系统设备软、硬件进行了调试。

  为了检测科目二场地考试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车管所相关人员驾驶考试车多次在考试线路上反复测试,确保考试设备使用时准确无误。车管所要求各驾校教练通过培训学习,及时掌握考试的相关细节和要领,将考试的评判标准及时告知学员,同时要求驾校在学员培训上多下工夫。

  使用专用车考试 不再使用驾校练习车

  从下周一开始,在西安市车管所驾驶技能考场参加科目二场地考试,将采用统一的专业考试车,而不再使用各驾校自己的练习车辆。专业考试车上安装有车载电脑、电子语音报警系统、摄像头、指纹辨别器等考试设备,与整个考试系统相配套。

  据了解,专用考试车上配备的考试设备,能够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科目二场地考试的要求,对考试车在各个项目中行驶时出现的各种犯规情况进行自动检测,并按照GA-T《机动车驾驶人路考系统》技术要求的扣分标准,予以记录扣分、语音报警。

  据承建方技术人员介绍,科目二场地自动化考试系统,由监控中心、车载电脑、场地传感器、语音报警装置等组成,在特定的考试项目中,由相应的监控系统作出检测进行准确地测评。

  要通过考试一定要学够学时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考试项目自动化系统的启用,加大了各项考试通过的难度,对驾驶人驾驶技能要求更高,侧位停车、单边桥和双边桥、定点停车等考试项目的评判标准相应提高了许多。

  由于考试车和各项目考点都安装了传感器,根据各项目的考试需要,在进入相应考试环节时,考官将车载电脑的考试程序调试到相应的页面,考试的所有过程就可通过电脑进行监控。据参加了车管所教练员培训的金穗驾校总教练杜田文介绍,在通过单边桥和双边桥时,传感器会根据汽车轮胎的位置作出准确的评判,要求两个车轮或四个车轮同时压在桥上;定点停车时,要求车的前轮和后轮与道沿保持30公分的距离,如果距离不够或者距离过大,都无法通过考试。

  杜田文还告诉记者,要想顺利通过科目二场地考试,学员一定要学够学时,如果不经过系统的培训及扎实的练习,则很难通过科目二场地考试。以百米加减挡为例,要求车子在指定的启动线上一挡发车,根据车速的快慢程度,分别变换到二、三、四、五挡位,最后从五挡熟练地变换到四、三、二挡位,在此过程中,车载电脑会及时准确地对学员的加减挡作出评判。所以,多学多练,是顺利通过考试的前提。 (记者 王文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