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实施国Ⅲ标准政府部门应统一“口径”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来源:中国汽车报 作者:应育周

  在汽车排放问题上,我国一直在努力承担一个大国应尽的责任。政府部门一方面要面对来自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国内的实际情况。油品供应、区域差别、各方利益博弈等带来的何时实施、怎样实施等难题,无不考验着政府部门的管理智慧。

  针对实施国Ⅲ标准的时间表,两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出现明显分歧,充分暴露出彼此沟通协调的不足。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企业难以及时对未来市场作出准确判断。这种不确定性,正是企业最担心的。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如果能够及时明确国Ⅲ标准的实施时间,向市场释放出一种清晰的信号,企业自然会按照政策走向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担忧和猜测,市场运行也会更加平稳。

  值得注意的是,曾经发生的国Ⅱ标准延缓执行案例,让少数企业享受到了“政策性红利”。如今,企业的担心和猜测如果不能尽快得到明确答案,势必加大一些企业对“政策性红利”的博弈预期。同时,企业制定采购、生产、销售计划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准备时间过于仓促,企业很难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有可能造成大面积库存积压或者生产准备不足等问题,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净损失。

  实施国Ⅲ标准,统一政府部门“口径”已是当务之急。否则,不仅政策的强制性将大打折扣,影响执行的效率和效果,也将使企业对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产生不信任感,甚至造成政府部门公信力的下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