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破局汽车维权
武汉市汽车行业协会鄢副主任:这两年来,汽车投诉的事件在增多,说明消费者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在觉醒。作为汽车销售商,要认真面对这个态势,作好解决工作。
在我看来,目前主要问题在于商家和消费者互动和沟通太少,造成彼此不信任。在消费者眼中,商家是强势的,所以感觉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就觉得是霸王行为。实际上这也许是个错觉,在这个市场为王的大环境中,商家也不愿意把消费者置于对立面,这样对产品的口碑不好,会影响汽车销售。
而对厂家和商家来讲,应该诚信经营,讲究市场中的“公平与公正”,把最好的产品拿出来,没有必要为蝇头小利错过任何一个潜在的消费者。比如常常把次级产品拿到市场上先卖,然后逐步升级,这是不合适的,是短视行为。
汽车咨询专家贾新光:目前国内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许多细节方面还不足以指导消费者进行投诉,对厂家进行明确的约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质量法》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而真正对厂商和经销商有约束力的汽车“三包”政策又一直未能出台。因此,解决汽车质量纠纷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如果意见分歧太大,往往使问题久拖不决,但吃亏的总是消费者。
本报见习记者任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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