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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很普遍假车牌屡禁不绝背后的真相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别的地方不说,单说北京,每年丢了那么多机动车都去哪儿了?每年按照规定必须报废的机动车没有接受指定报废,它们又去哪儿了?这些车都在哪些路上跑?”5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揭密”:这些丢失或者本应该报废的机动车挂上了假牌子,堂而皇之地在路上奔跑。

据介绍,这些假牌车一般都在一些偏远省份、远郊县、农村的路上行使,因为这些路段的警力相对少,很难被警察发现,万一被发现,驾驶员通常说“车是朋友送的”,警察再继续追问,驾驶员就开始“编故事”躲避处罚。

在机动车大幅增加的今天,涉及机动车号牌、证件的交通违法行为日益显现。“机动车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在各地普遍存在,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位负责人说。

套牌 全国“李鬼”到处是

不久前,黑龙江的刘先生碰到这样一桩倒霉的事。刘先生在网上查看交通违法记录时发现,他的轿车在黑龙江省肇源县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并被罚款两千元。刘先生感到十分奇怪,自己从来都没有开车去过那个地方,更没有把车借给朋友,怎么会有在肇源的交通违法记录呢?

经交警部门调查后得知,发生违法行为的车辆是另一辆车,虽与刘先生驾驶的车辆车型不同,但号牌一样。由于刘先生的车牌号码好,这也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他告诉记者,他经常能在交通违法记录上查到一样号牌的套牌车的违法记录,这已经是发现的第三辆套牌车了。

记者在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到,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

“假牌假证的违法行为中,很多是属于套牌车行为,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套牌车现象都很普遍。而且越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地方处罚力度高、处罚金额多的地区,套牌车现象就越多,这已经是一个规律。目前,我国广东、浙江、江苏等地的套牌车现象就高于其他地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坦言。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调查显示,套牌车通常分两种:主动套牌和被动套牌。

主动套牌。车主明知套牌故意为之。比如,一个货车车主买了3辆一样的车,使用同一个号牌和同一行驶证。然后再到车辆管理部门以证件丢失为由通过补证补牌,将车辆套牌,达到逃避税费的目的。

被动套牌。车主不知情被他人恶意套用。这样的假牌假证或套牌的机动车一般情况下是来源有问题的车辆,通常是涉及盗抢、走私、报废、非法拼装的车辆。

违法 屡禁不绝有原因

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机动车为何屡禁不绝?

据分析,其深层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受到经济利益驱使,为了省钱逃避税费、养路费等费用;另一方面是逃避交警部门的处罚和监管,机动车出现交通肇事违法后逃避责任,转嫁责任。尤为严重的是,假号牌的泛滥,还为不法分子使用伪造号牌的车辆实施各种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给相关案件查处带来了严重障碍。

一段时间以来,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现象越发猖獗,套牌车更让一些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车主代人受过。今年5月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中,交警部门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悬挂单面号牌、套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机动车进行严查严处。

据统计,仅5月1日至11日,全国就投入警力536206人次,设置检查点13068处,开展集中行动8332次,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6.7万起,其中,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15298起,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7088起,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99391起;查获无牌无证机动车120845辆。

车牌 造假容易处罚难

现在正规合法的车牌,防伪技术不高,机动车牌防伪技术还沿用上世纪80年代的技术,虽然经过多次改进和提高,但仍然容易仿造。

假车牌为何如此大有市场?因为假车牌的制作成本低,街边的很多小店都能敲打出一幅假车牌。通常一幅假车牌的成本只有几十元,买一幅假车牌只需要一二百元,而使用者用假牌或者套牌所逃避的费用,远远超过几百元。“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们着力培训交警识别假车牌的能力,比如北京的‘京’,它的一撇是多少角度?我们在培训时都有专业训练。”这位负责人介绍说。

但在实际工作中,交警即使发现挂有假车牌的机动车,在处理时也会遇到尴尬的局面。

今年3月份,山西省先行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太原市先后查获制售拼装车黑窝点31个,制售假牌假证黑窝点两个。“太原市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部分新购车辆未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上路行驶,同时,也有政府机关和部队车辆涉牌涉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这些都是有背景的单位,所以对于这些车辆,我们确实很难处理。”山西省太原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说。

中队长李邵飞是太原市交警支队查获盗抢车的能手,他查获了很多使用假牌假证的盗抢车、走私车。“很多使用假牌假证的车辆,本身可能就有问题,比如盗窃、抢劫、走私来的车辆,事主自己也清楚车的来历,车辆本来就没花多少钱,被查到后索性弃车逃跑。”李邵飞说这话时有些无奈。

软肋 如何定罪存争议

“我们在查扣使用假牌假证的车辆和驾驶人时,有一部分人对这样的处罚显得很无所谓。这次查到他们了,没等几天可以再去买个车牌。如果把他的车扣了,当事人会想尽办法把车要回来,或是到交警部门吵闹或是找门路疏通关系要回车辆。”太原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李力军说。

他认为,使用假牌假证的车主受到的最高行政处罚就是罚款2000元,如果车主能够证明该车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交警部门还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正因为违法的成本不高,套牌车就有一定的市场。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也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条法律在实践中可操作性较差。

“因为法律没有给车牌号一个明确的界定,只靠行政处罚,所以我们在缉查假牌假证时稍显无力。”一位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交警如是说。

一些法学专家表示,对伪造民用车辆号牌的行为应予以刑法惩治的惟一可行途径,就是通过立法,将伪造民用机动车辆号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使用假车牌的危害性很大。尤其是套牌车出现问题了,在责任认定上增加了难度,同时可能会给被套牌的车主蒙受冤屈,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假车牌买来只为自用的情况,能否认定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在学界仍有争议。

刑法有关伪造车辆号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规定,涉及到两类车辆号牌。一类是警用车辆号牌,另一类是军用车辆号牌。在现行法律中,对于使用伪造民用车辆号牌的行为,并未规定相应的罪名。

阮齐林表示,对于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不一定要按照犯罪来处理。为有效治理使用伪造民用车辆号牌的行为,可以从提高行政处罚力度的途径解决。比如,可以提高行政处罚金额,或者增加治安处罚等措施给予解决。(记者 于呐洋 李美琪)

□相关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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