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本身是暴利的,如果执行新的‘交强险’浮动费率,‘交强险’将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大的暴利。”在日前举行的第三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论坛”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再次引发业界质疑。
提高费率违反“一事一罚”原则
根据《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浮动将与交通事故和违章挂钩。对此,关注交强险的律师异议颇多。“保监会现在出台《草案》是不合时宜的。”曾代表156位车主向保监会递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的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指出。同样,北京市硕博律师事务所李学淼律师也指出,交通事故和违章发生后,责任方已受到了交管部门的行政性处罚。而保监会出台《草案》,是在向作为商业保险服务企业的保险公司授权,使其能够依据车主违章记录增加“交强险”费率,这属于对车主的变相处罚,违反了我国法律“一事一罚”的基本原则。
业界专家分析认为,如果把“交强险”费率与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例如酒后驾车等)挂钩,人们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将其与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则是不可取的,这样无疑会增大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提高投保人的负担。而且,很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不产生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却要加收10%至30%的保险费,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低档车主缴费比例不合理
“交强险”的限额同样有待商榷之处,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投诉部的观点则是,“交强险”的最高限额应该是有比较大的上升空间的,这一费率不应该与交通事故和违章挂钩,而是应该与保障程度挂钩,即在费率不变的情况下,没有交通事故和违章责任的车主应享受更高的保障,这样才能够起到“交强险”真正应该起到的作用。
此外,“交强险”根据参保车辆的车型收取保费的规定也引发争议,有与会者指出,这完全忽视了参保车辆的价款和维修成本。假设一辆低档轿车和一辆高档轿车相撞,双方责任各50%,低档轿车的维修成本可能远远低于高档轿车。这种高比例投保、低比例理赔对低档轿车车主明显是不合理的。而《草案》的出台,更将进一步增大这种不合理的缴费比例。
《草案》应举行公开听证
据透露,虽然在“交强险”的实施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包括制定有关的法律,出台有关的条款和费率,以及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但“交强险”实行一年来发现,广大车主得到的实际保障与缴纳的保费难以成正比,而剩下的要通过商业三责险来进一步完善。这使得“交强险”未能发挥当初设想的作用。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经济技术信息研究所李京生所长呼吁,汽车业的相关政策已越来越影响到大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希望保监会能够更多听取广大车主的意见,对争议较大的《草案》举行公开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