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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欲寻求进口车“第二渠道”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6月21日 字体大小:【

     6月1日开始,欧盟颁布实行新的机动车服务业新规,欧盟新规将禁止汽车制造商在保修承诺中附加条件,强迫消费者只能找其指定的维修商。同时,当消费者选择独立的维修商时,汽车厂商应该一视同仁地与其分享相关技术信息,这是欧盟首次为消除制造商与授权商间的绑定协议而作出的明确法规。

    远在大洋彼岸的这个消息却和目前国内进口车渠道垄断的现状有着丝丝关联,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透露,欧盟这一新规为商务部正在酝酿的“第二渠道”进口汽车的政策指出一条售后维修的出路。有可能为“第二渠道”的诞生扫除最后障碍。

    此外,由于长期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所带来的诸如外资垄断货源的弊端,也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消除制造商与授权商绑定

    “欧盟试图消除制造商与授权商的绑定,对中国的4S店经销模式是很好的借鉴。”经销多个品牌进口车的李锐(化名)向南都记者表示,由于国内处于以汽车4S店为主体的售后服务业态之中,经销商与制造商之间前者主动权很少,相应地,在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由于技术知识不对等,消费者必然成为弱势群体。

    “若是按欧盟的法规,消费者自己引入进口车也能落实维修保养了,那是否意味着除了走外资总代理的路线之外,私人也可以再做进口车生意了?”在惠州从事过走私进口车生意的李健军乐观地展开想像。

    汽车分析专家贾新光认为,欧盟的这一新规,对于一直处于制造商强势垄断的中国进口汽车场销售模式有借鉴意义,对于外资垄断进口市场的进货渠道和终端网络的现行做法也提出了解决途径,不过,中国市场何时才有望落实则有待政府方面的指引。

   

   管理办法“被钻空子”?

    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导致外商垄断进口车资源和终端网络的弊病越来越明显,最终导致进口车销售价格和维修价格居高不下。

    同样的一款车,在国内和国外售价相差十多万甚至几十万元。“为什么进口车会被卖得这么贵?这其中的利润究竟落入谁的囊中?”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工作的林小姐愤愤不平地说。

    贾新光分析,《管理办法》的原意是希望每个品牌经销商能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公司,管理旗下渠道,并要求各品牌管好自己所卖车的售后服务工作。

    而对于进口车商而言,中国商务部希望通过《管理办法》来增加外资企业在中国卖车的成本,目前的现实却事与愿违———第一,办法实施后的现实情况是,外资加强了进口商的进货渠道控制。第二,外资还对汇率、生产零部件价格浮动都全面掌握主动权;第三,何时向中国市场供应什么类型的产品、市场定价、终端渠道数量等等都一直是进口代理商拿下了绝对的话语权。这三点是中国进口车价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

    近日,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一位官员接受本报采访时坦承,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管理办法》暴露出不少缺陷———目前国外汽车厂商通过总经销商在国内销售的模式占主导地位,而总经销商作为产品、品牌、维修等一些核心资源的提供者,形成对进口汽车销售环节的绝对控制和垄断,令经销商与进口商地位严重不平等。

    这位官员还表示,这两年来,《管理办法》实施后,虽然关于汽车产品销售和售后的问题投诉及纠纷减少了,

    但造成进口车市场一系列问题,为此,商务部已授权流通协会进行调查,制订《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草案),以从多个方面规范进口汽车市场秩序,改变总经销商与经销商的不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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