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用车企业投资额不低于20亿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江云花 日期:2010年10月21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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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商用车准入门槛将明显提高。本周一,工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新规则明确提出,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总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8亿元,生产设施设备投资部低于8亿元。《规则》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工信部计划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推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商用车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商用车的生产一致性和安全性饱受质疑。《规则》的出台将从准入环节扼杀掉实力不够的商用车生产企业,从而提高了国产商用车的安全标准。《规则》不光从投资额,还从生产配套、产能和许可条件等方面对新建商用车企业进行限制。
《规则》显示,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还必须建立产品研发开发机构,且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相关仪器设备投资不低于1亿元。另外,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还应包括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轻型货车、中重型货车生产企业应具有整车、驾驶室、车架(底盘)、车箱/车厢的制造能力,并具备发动机、变速器、车桥等三大总成之二的制造能力。轻型客车、大中型客车企业应具有整车、车身的制造能力,其中制造类客车企业还应具有车架(底盘)的制造能力。
对于新建商用车的产能,《规则》也有详细规定,重型载货车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大中型客车不少于5000辆,轻型客车不少于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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