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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调价窗口25日打开 油价上调压力大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李晓莉 日期:2010年11月25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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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承诺努力全力保障柴油供应的时候,记者调查发现,广东的“柴油荒”并不见缓解,反而愈演愈烈。“我们有加油卡都难以加上了。”一名运输公司企业负责人哭诉。“现在传言本周内或将上调油价,”广东省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23日分析指出:“如果真的如此,将会更加重这几天供不应求的情况。”

    批发价高于零售价

    此前,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南部已有2000多家民营加油站因缺油而停业,停业加油站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等省。由于目前柴油批零倒挂现象依然严重,多家机构分析认为目前停业的加油站早已超过这一数量。

    “你要问我现在的柴油批发价,我只能说———无价!”姚达明也很着急:“因为两大集团基本上已经停止对外批发柴油了,整个市场处于‘无价无市’的状态。可以说,‘资源为王’。”

    批发价格比零售价格高,民营企业对有没有柴油销售似乎也并不是那么紧张,“有的高价入货,也就是为了保证挂靠客户的用油而已。”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即便有挂靠,也会遭遇限加的要求。”

    一位长期持有荔湾区芳村大道上某加油站加油卡的运输企业用户哭诉:“加油站也不能保障我们车队的加油,因为我们都是大货车。”他透露,现在不能使用加油卡,只能用现金购买,而且还要高价购买:“国III的0号柴油本来卖6.61元/升,但是对方要求我们按照6.9元/升现金结算,而且还不能开发票。”他很无奈地表示:“当初办加油卡的时候,对方还推销说在用油紧张的时候能保证供应。现在?贵也没办法,难道不加吗?”

    调价窗口或本周打开

    “‘柴油荒’近日愈演愈烈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传言本周内涨价。”姚达明向记者透露:“我觉得有一半的机会上调,上调的幅度大约在5%-6%左右。这样的传言对于‘柴油荒’而言,更是坏消息,会让手中有货的批发商、加油站‘囤货’,高价而沽。”

    继10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国内成品油价格或将再次上调。记者了解到,截至22日,三地(布伦特、迪拜、米纳斯)原油移动变化率已逾“4%”的调价红线,这也意味着调价窗口将在本周的25日打开。“但是我个人认为,现在不应该调价,”姚达明指出,“不仅不利于舒缓‘柴油荒’,而且,现在国际油价也出现掉头向下的趋势:17日收盘时,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轻质原油12月期货结算价每桶80.44美元,比前一交易日跌1.90美元,创一个月来新低;虽一度略涨,但由于美元上涨,现在(23日17时)保持小幅下滑,跌至81.63美元/桶。”


 

    然而,鉴于国内目前面临通胀压力加大和国务院平抑物价频出新政的现实,也有专家认为,此次发改委按时调整成品油零售价的可能性不大,“毕竟,此时上调成品油零售价格,所带来的物价上涨的连锁反应有悖其调控意愿。”

但不按时上调并不代表不调,姚达明认为:“面对通胀和平抑物价新政,发改委可能在调价时间和调价幅度上有所选择”。

    链接 

    中石化中石油涉柴油价格违法案

    据中广网报道,据对近一段时间部分地区柴油市场供应紧张,一些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超过国家最高限价高价销售柴油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部署各地立即组织开展柴油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地方炼油企业、成品油批发单位擅自突破批零价差标准高价销售柴油,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成品油价格政策规定,加剧了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现将检查发现的部分柴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公布如下:一、陕西省地方石油企业通过陕西省石油化工工业贸易公司、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延炼石化有限公司西安采供站三家单位以每吨7175元至7710元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0元至585元,共计销售15439吨,多收价款490万元。二、山东金诚石化集团公司以每吨6890元至818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1元至635元,共计销售8393吨,多收价款283万元。三、江苏省连云港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以每吨7209元至746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34元至285元,共计销售1181吨,多收价款9万元。四、中国石化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以每吨7240元至765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5元至195元,共计销售500吨,多收价款2.3万元。五、中国石化湖北武汉石油分公司以每吨6950元至780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560元,共计销售650吨,多收价款18万元。六、中国石油湖北武汉销售公司以每吨6950元至7540元的价格销售0号柴油,比规定价格每吨高出70元至300元,共计销售185吨,多收价款5.7万元。

    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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