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将有全国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前日,央视新闻频道“朝闻天下”报道,据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消息,汽车销售全国示范文本目前正在深圳及台州两地试点,今年年底前经过再调研和汇总后,明年有望在全国推广。
然而,昨天记者走访深圳有关部门及市场,却没发现全国“规范文本”试点身影。但主管部门和不少汽车销售商、欲购车市民,闻讯却纷纷表示欢迎。
主管部门:深圳尚未接到试点通知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8年我市已出台了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当时,深圳市工商局制定的《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发布实施,深圳市消委会也筹备组建了汽车维权专业小组,专门解决汽车消费投诉。
《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推出前,当时的工商部门先后听取了二手车经营企业、行业协会、法律学者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鉴于二手车交易不同于普通商品交易,专业性强,涉及买方、卖方和中介三方的关系,三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签约过程中出现种种纠纷和矛盾。即便签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也常常因为某些不确定因素而继续引发纠纷。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买方更是经常遭遇交易陷阱,稍有不慎,就会受骗上当。类似这些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交易陷阱相当一部分通过合同形式合法化,一旦发生纠纷,卖方则可以轻松地以双方签订了合同为由推卸责任,严重损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国家工商总局所称的汽车销售示范文本,该局暂时没得到在深圳试点的正式通知,但新的汽车销售规范文本出台,肯定会有利减少新车销售中存在的纠纷和矛盾。如全国推出统一的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可下载,运用于日常汽车销售当中。
市民:将更好保障购车者权益
汽车销售购车将实行统一,势必对现在的汽车销售市场带来冲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今年以来,我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50万辆,成为全国继北京、上海之后第三个汽车保有量突破150万辆的城市。与此同时,汽车消费的投诉屡见不鲜,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数据统计显示,去年全市受理汽车方面的投诉达到182宗,占总投诉量的2.46%,同比增长76.7%。今年汽车方面投诉依然呈上升趋势。根据市消委会以往汽车合同的纠纷来看,问题也多集中出现在加价、延期交付、产品质量、订金或预付款退还,口头承诺无法兑现等方面。
昨天,诸多市民在记者的街头随机调查中表示,非常期待汽车销售拥有统一的合同范本,这样将更好保障购车者权益。据老车主反映,多数销售企业都是将对自己有利的项目放入合同中,并尽量规避责任,甚至有的还将责任推到客户头上。市民陈先生说,一些大型的汽车销售点还算规矩,可是如果在小的销售点遇上上述问题,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而另一位买车者胡先生告诉记者他的“不幸”遭遇:被强制在购车点买保险。虽然这笔钱非花不可,但不买保险就不卖车的条款,也让他颇为不爽。
上一篇:业务分离菲亚特汽车启用新标
下一篇:成品油定价新方案或延迟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