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全市推广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5月31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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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后,交警一般都会安排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处理。6月1日起,这种交通事故出警方式将会改变。这一出警方式的改变,主要是想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
昨天,市交警支队部署,6月1日开始,城区四街道和环城路,将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由各交警大队在附近路面巡逻执勤的民警处理,而不需要事故民警处理了。
据透露,全市其他镇也将在6月份推广这一新政。
四街道率先实施
市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南城和太平高速交警大队已经开始实施,6月1日起,城区四街道和环城路将率先实施这一出警方式。
新的出警方式就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由各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路面民警到达现场后,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负责维持现场交通秩序,分控中心通知事故中队民警到场处理。
交警部门介绍,因为每个交警大队都有机动中队民警在路面巡逻,当遇到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通知附近巡逻的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最快清理现场,以免导致交通拥堵。
而环城路上,6月1日起,在车流量较大的时段(7时至20时),沿线各交警大队也会部署1至2组警力巡逻,除了查处各类违法外,在遇到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也及时进行处理。
其他镇6月份推广
据介绍,交警部门打算在全市推广这一新的出警方式。
目前,东莞90%以上的机动中队巡逻民警都已经取得初级交通事故处理证书,东莞交警也已经开会部署,6月份将在全市推广,但具体各镇街推广的时间可能不一致,但要求在6月份完成推广。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要求各交警大队要为每辆巡逻警车配备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的有关装备,巡逻民警执勤时要带齐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文书,各大队事故中队要做好交通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文书的收发及核销工作。
交通拥堵将即时发布信息
该民警还介绍,各交警大队还将加强与消防、救护、交通拯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制定交通事故快速响应和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根据案件的性质迅速通报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快速响应和联动机制,相关部门的拯救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快速拯救伤者及清理现场。
此外,巡逻民警到场处置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交通拥堵,会及时报告市交警支队警务指挥大队,由警务指挥大队通过电台、电子信息诱导屏等向社会发布相关交通拥堵信息。
哪些交通事故
巡逻民警可快速处理?
第一类: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第二类: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以下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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