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2005年6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作为富奥股份第一大股东,宁波华翔49%的持股比例和上市公司身份,使证监会在审核富奥上市申请时顾虑重重。
尽管2010年3月底,证监会出台文件,允许大型企业分拆资产至创业板上市,但是无论从业务复杂程度还是成长性来看,富奥都不是创业板上市的合适公司,所以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成为宁波华翔推动富奥上市的最佳途径。
2009年9月,宁波华翔与亚东投资、天亿投资和金石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转让交易完成后,宁波华翔持股比例下降到20%,成为仅次于一汽集团、天亿投资的第三大股东。
其中,天亿投资为此次交易专门设立的基金,由长白山股权投资公司控股,而后者的股东为亚东投资,亚东投资由吉林省国资委100%控股。
2011年3月,亚东投资以现金3.624亿元认购富奥股份定向增发的1.2亿股股份,此次增资后,亚东投资和天亿投资分别持有该公司12.50%和19.64%的股份,合计持有32.14%的股份,由此吉林省国资委实际成为富奥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持股比例降至31.25%再次退居第二,宁波华翔的持股比例也降至17.86%。
在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的资本运作同时,富奥股份也在选择自己的上市路径。
根据《上市首发办法》,如果选择IPO,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应三年不变。这意味着,在宁波华翔进行股权转让之后,富奥股份还需等待三年才能上市,由此带来的时间成本是一汽、富奥、宁波华翔三方都不愿看到的,所以借壳便成为富奥上市的唯一出路。
在*ST得亨和*ST盛润两个壳资源之间,高昂的买壳成本使富奥的天平转向了*ST盛润,因为该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之中。而随着*ST盛润主营情况的不断恶化,该公司向富奥提出了以股抵债的方案。
“这个方案与传统意义上的‘借壳上市’略有不同。它是富奥股份以全部股东股份折为*ST盛润股份,利用其破产重整新增股份的机会吸收合并富奥股份,并非收购该公司的‘壳’实现上市目标。以股份抵债重整后,上市公司的债务即被清零。”汽车分析师曹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