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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效遏制盲目扩产 车企市场准入门槛提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方都市报 日期:2011年09月05日 字体大小:【
面对越来越庞大的产能增长以及越来越疲软的市场环境,工信部开始向汽车企业动刀了。

据工信部8月31日发布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集意见稿显示,相比于2004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而言,即将发布的新管理规划门槛提高,同时还划出了相对应的惩罚措施。中国汽车乘联会专家崔东树认为,新管理办法若在企业层面执行得力,将为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提供依据,对促进乘用车产业健康发展非常有利。

车企市场准入门槛提升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8月31日公布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设立乘用车生产企业需要符合的详细条件,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管理规则列明,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包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而根据2004年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规定,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

“新公布的管理规则明细了很多,说明国家要规范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标准,给目前现有企业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中国汽车乘联会专家崔东树认为,“相比之前的管理规则而言,这次新的管理规则门槛提升很多。”

将有效遏制盲目扩产

“中国近几年汽车市场增长不正常,过度高速潜伏了很多危机。而此次国家以规范管理的方式促行业良性发展,以产品提升代替数量增长,这是一个非常利好的举措。”昨日,上海一家知名合资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分享他的个人观点,他认为,过去市场高速发展,企业大批量扩张,一些企业产能短期内增长翻几番,不但产品质量难以把控,而且产品生产出来后一旦市场环境不好了,整个产业链将出现严重问题,这也容易导致整个行业出现产能过剩。

该负责人还透露,特别是在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开发项目上,有些企业一心为了上马新项目,想尽办法与当地政府谈条件,获得低价拿地后,囤地不建厂、建厂不开工,或者实际产能远低于计划产能。“表面上,这些企业是以扩产的目的拿土地,但很可能是为了囤地以利于日后获利。”

在网络上,也有网民报料称,过去很多汽车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审批权,会做一些“小动作”。如某车企向工信部上报了10亿元的投资计划,其中列明用1亿元买100亩地,9亿元用于扩能;但实际上车企通过资金腾挪,违规用8亿元买了800亩地,扩张仅用了2亿元。

“新的管理规则,对车企的生产能力、产品设计开发能力、生产一致性能力和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列出了多达36条、近7千字的详细规定,企业就不得不确保9亿元的扩能投入底线,一旦圈地,不但总投入会超标,其产品达不到产能要求也会被发现。”

不过,崔东树认为,从行政的角度很难100%规避资金腾挪的做法,因为这关系到执行力度的问题,另外,从国家鼓励做强做大的角度来看,企业只要有机会就会扩张扩产,这是必然,因此他本人并不看好新规对于车企圈地能起到多大的遏制作用。

多项细致处罚措施“打补丁”

事实上,工信部此次发布的新规也已在很大程度上着力于准入门槛的细致化,并希望通过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令企业更自觉规范行为。

工信部这项新的“管理规则”指出,工信部应当按照随规则颁布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对申请变更的企业进行考核;达不到上述准入条件要求的,将暂停其新产品申报或暂停其生产资质。

该条款针对在本规则发布前已获得准入的乘用车生产企业,这些企业出现企业重组、变更股权或股东、变更注册地址或生产地址(如产业转移)、扩展产品类别或增加品种,均应当向工信部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除此之外,工信部将加强监督,将对乘用车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首先,对企业的考核会更严格,而且考核在车企建成投产之前进行,一旦考核不通过,就会导致新车型无法列入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从而车企售出的乘用车无法在车管所上牌。对于车企持续满足上述准入条件和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

(二)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三)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

(五)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

(六)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
[责任编辑:liu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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