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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镇停车办锁车收费遭质疑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9月13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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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车后,工作人员都会在车窗上夹上通知。

    他们的这种行为根本目的就不是为了治理乱停车,纯粹就是为了收钱。

    ———车主赵女士

    我们这是按照2003年市物价局制定的最高停车收费标准来收费的,前段时间这个规定改了。我们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教育司机不要乱停车。我们这个收费叫停车费,根本不能叫罚款。 

    ———樟木头停车办相关负责人

    作为樟木头镇政府下属的樟木头镇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管理办公室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权必须要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批准。至于锁车收费40元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锁车本身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开坛 

   为了规范镇内中心区的交通秩序,樟木头镇特地成立了樟木头镇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停车办”)。近来本报接到多名读者投诉,该停车办不仅对按照车位停车的车主乱收费,甚至还对未按停车线停放的车辆擅自锁车,车主必须缴40元才能开锁。近日记者在樟木头镇中心区暗访发现,这种先锁车后交钱开锁的现象十分普遍。对此,樟木头镇停车办一负责人称。“我们这样做已经10年了,大家都认同,再说每年政府都有收费任务指标,我们收费员也要发工资。”

    对于樟木头镇停车办锁车收费的做法,有律师称,该镇停车办并没有执法权,锁车行为已经对车主构成侵权,该部门收费4 0元开锁更是没有法律依据。

    乱象

    1

    停车锁车 交费开锁

    9月11日,从广州来东莞樟木头办事的陈先生,将车停在樟木头镇老政府旁公路一侧,离开了不到20分钟回来看到,车窗上已经贴了2张罚单,一张是交警部门违章停车的罚单,一张则是樟木头镇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出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陈先生的车因为“停放在禁停路口、禁停路段,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环境和交通安全。”要求陈先生接通知后到该办办理开锁手续。

    陈先生往车轮一看,原来车前轮上锁着一把黄色的大锁,从未有过此遭遇的陈先生于是按照红色通知单上的联系电话打过去,可是电话一直占线无人接听,正当陈先生焦急万分时,一辆停车办的执法车正好路过,一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下车后对陈先生称,要缴40元才能开锁,气愤的陈先生和对方理论了好一阵后,因为赶时间只好缴了40元钱。

    11日当天,记者在樟木头镇跟随停车办的一辆执法车发现,该车基本都在樟木头镇中心区繁华路段缓速来回巡游,其中几处十分容易违章停车的地点更是每十几分钟就会巡查一次,而几乎每隔上十分钟都会有多辆车被车上停车办工作人员锁车,其中不少车主被锁车辆只停不到10分钟。

    2

    “含糊其辞”停车收费

    不仅是锁车收费,在当天下午记者的暗访过程中还发现,就连车主按照正常停车位停车也经常遭遇乱收费的现象。按照规定,在该镇镇内画有停车线的位置停车车辆,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收费3元。记者尝试着在樟木头镇中心区十处不同的繁华地段停车,结果10个收费员中有7人待车辆一停稳便上来要求缴费。

    “这里停车收费,麻烦交三块钱。”几乎每个要求收费的收费员都是同一口吻,并准备给记者开票。当记者质疑只停10分钟是否要收钱时,这几名收费员才放弃收费。据附近不少商户介绍,许多知道的车主停车不到半小时就不会缴这笔冤枉钱,不知道的车主往往就糊里糊涂地交了3元钱,即使还不到收费时间。 

    市民:

    这纯粹是为了收钱

    由于停车场配套措施的相对滞后,樟木头镇中心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十分严重。在真功夫餐厅门口,由于空间相对开阔,每天这里都会停满了各种车辆,也是樟木头镇每天锁车数量最多的几个地点之一。9月5日下午,记者暗访发现,短短的2个小时时间里,共有11辆车被锁车随后交费开锁。停车办执法车往往看着车主停车,工作人员并不制止。当车主离开时,工作人员将车辆锁住。 

    事后一位赵姓女车主气愤地称:“他们的这种行为根本目的就不是为了治理乱停车,纯粹就是为了收钱。”

    在樟木头已经住了7年的蔡先生称。“不要动不动用锁车和罚款的形式来治理乱停车,政府应该多想想如何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多增加一些配套的停车场,有车位谁还愿意乱停。”樟木头镇中心区不少商户也认为,靠罚款收费来治理乱停车,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停车办:收停车费不叫罚款 每年都有上缴指标

    针对锁车以及乱收费的问题,记者前日采访了樟木头镇停车办相关负责人。

    收费超过2300元提成30%

    “收费员每个人每个月工资平均只有一千多,工资是按照1100元最低工资定的,只有完成收费2300元的任务后超过部分才有30%的提成。”停车办负责人称,他们之所以将提成标准定在2300元也是经过核算后制定的,将工人工资、税所拿票纳税10%、办公费用、服装费、水电费、会计管理费等开支项目摊下来后,每个人每个月就必须完成收费2300元。

    对于记者这种挂钩薪酬的方式是否合理的质疑,该负责人则称“这要看你站什么角度看了,我们这样做并不是鼓励创收,多抓人家。反过来,我不这样管理,她们会没有责任心,你爱停你停,自己找个位置吹冷气不好?”

    今年要上缴17万元

    “我们这不叫罚款,我们这是按照2003年市物价局制定的最高停车收费标准来收费的,前段时间这个规定改了。我们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教育司机不要乱停车。我们这个收费叫停车费,根本不能叫罚款。”针对锁车开锁收费40元一事,该负责人称,这种收费方式他们已经实施十年了。

    该负责人还称,停车办每年收缴的费用,除了上缴税款、发工人的工资外,还需上缴财政。“上缴的比例看情况来定,打个比方说,今年的钱进账多少,要上缴多少看情况。政府每年都有上缴任务指标的,今年一年是17万,还有会计管理费4万多,我们打税一年也要20多万元。”

    停车办这样收费已10年

    记者了解到,樟木头停车办成立于21世纪初期,当时由于樟木头镇中心区内交通压力大,车辆乱停放现象十分严重,当地政府决定成立停车办统一管理镇内中心区街道上的停车位以及部分公共停车场的车位。据停车办负责人称,停车办属于樟木头镇镇政府直接管理。这种方法已经使用了10年,而每年政府都有下“收费任务”,甚至每个收费员的工资高低都与收费多少挂钩。

    [律师说法]

    停车办无行政执法权“锁车收费”无依据 

    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开坛昨日表示,违法停车首先错在司机,目前对机动车辆拥有锁车权力的政府机关只有公安机关(包括交警),而且前提是不锁车会对他人的公共权益造成损害。至于市政部门以及物业管理机构则没有锁车权力。就算是违法停车,也只有交警部门才有处罚权,这样做是越权执法,

    而且作为樟木头镇政府下属的樟木头镇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管理办公室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执法权必须要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批准。

    至于锁车收费40元,即使按照停车办有关人员所说的“是收费不是罚款”的解释,这种收费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种收费形式反而把乱停车合法化了。

    “锁车本身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刘律师称,车辆是车主私有财产,锁车侵犯他人财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如果因为锁车,造成车损或者人身伤害,锁车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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