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购车增加不一定有利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3月26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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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些地方的车改方案,除省管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外,所有单位公务车都采取一刀切处理,有近90%公务用车将做拍卖处理;其次是实行用车补贴按档次发放;禁止公车私用;对公车驾驶员人性化分流。所以,公车配备大量减少,大多数公务员使用公务车的机会也很少,但是繁忙的公务需要交通工具,公务员必然要自行购车。
现在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于政府公务车采购自主品牌,有的媒体甚至欢呼“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的春天到了”。但是现在看,公务车的配备范围将大大缩小,省部级以下官员不再配备专车,有的地区可能不再保留作为一般通勤工具的公务车,所以公务车采购数量将大幅度减少。中央规定公务车8年更换,此次车改也不会一次性全部换成自主品牌,所以对公务车采购,自主品牌不应抱太大的希望。
据报道,目前有400万辆党政机关公务车,如果真能严格执行车改办法,可能压缩到200万辆左右,每年的更新数量大约只有25万辆。当然还有其他公务车(如事业单位、国企),它们可能不受党政机关采购公务车办法的限制,会要求降低标准,减少配备数量,但是可能允许购买国内生产的汽车。
温州市车改的思路是“近程货币化补贴,远程市场化租车”,也就是对市区内的公务交通,实行限额货币补贴。县(处)级领导干部远程和应急公务可向由市交运集团组建的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租车,其他人员以公共交通方式解决,可按规定报销费用,并实行节约奖励政策。其他人员自行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
货币化补贴标准是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分成一、二、三类单位,正县实职每月补贴一类单位3100元,二类2800元,三类2500元;副县实职至科员实施一类单位2400元-500元,二类2200元-400元,三类2000元-300元。
美国联邦管理条例,公务车必须使用政府车牌,必须在车身标有“仅供官方使用”、“美国政府”、单位全名等,“不可以使用政府支配或租赁的机动车用做住所和办公地点之间的交通工具”,“如果一名雇员故意使用或授权使用一辆机动车用于非官方用途,该名雇员将被所在机构领导停职至少一个月或者被开除”。
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严格限制公车私用,发车补就会起到鼓励私车公用的作用,公务员必然要购买私车。公务员私人购车不受政府采购规定的限制,和一般的私人购车一样,没有等级的限制,可以自行选择品牌、排量、价位,可以购买SUV,也可以买豪华汽车。在一些不发达地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基层公务员可能会采购低价乘用车,但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公务员普遍收入较高,再加上其他途径的收入,完全可以购买好一些的汽车。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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