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近半车辆未缴年票费,七年132万辆车欠费14亿多元
市路桥总:长期拖欠且催缴后仍不缴,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单是去年,就有近五成车主没有缴年票费。”昨日,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下称“市路桥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5年至2012年,东莞年票欠费车辆超130万辆,欠费总额达到14.58亿元。
市路桥总昨日表示,希望车主自觉缴费,如果长期不缴费,将向欠费车主发出《催缴决定书》和《履行催告决定书》,如仍不缴费,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缴年票费,要收取滞纳金。
逾130万辆车欠年票费
市路桥总及其下属单位市路桥收费所每年都在其网站上公布政府还贷公路上一年度的投资、收费、还贷情况。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累计偿还贷款本金46亿多元,未还贷余额为55亿多元。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汽车保有量是125万辆,已缴年票费车辆约67万辆,征收率为53.69%,尚有约58万辆欠费,加上历年的欠费车次,共有约132万辆(次)车辆欠费,欠费总额14亿多元。
将开展大规模追缴行动
有关方面认为,年票费收入下降,影响了我市政府还贷公路建设债务的偿还能力。
“2013年,市政府将部署开展大规模的年票欠费追缴行动,具体的方案目前正在制定中。”市路桥总有关负责人说,希望尚未缴交2013年度年票费的车主在缴费期限前自觉缴费,存在拖欠往年年票费情况的车主则应尽快补缴。
催缴仍不缴,将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东莞市籍汽车应每年在车辆行驶证登记(注册)日期的对应日前缴纳当年度年票费,逾期将按每日2‰加收滞纳金,但滞纳金的计算日期最多不超过365天(润年366天)。
对长期拖欠年票费的车辆,市路桥收费所将向年票欠费车主先后发出《催缴决定书》和《履行催告决定书》,如欠费车主仍不履行缴费手续的,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份起延长缴费时间
市路桥总负责人说,凡东莞市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辆,应每年在车辆行驶证的发证日期到期之日前,在全市各年票点补缴年票费,逾期将收取滞纳金。
因此,市路桥收费所将进一步完善收费服务,首先是延长服务时间,从今年5月份起每周一至周六,每天08∶30-17∶00为收费服务时间,周六及中午不休息;同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增加收费服务网点。
年票费案例
(逾期缴纳年票费的本金和滞纳金计算方法举例)
某小客车2011年7月1日于东莞市车管所登记入户,按规定此车应自登记日起25天内办理年票,但该车直到2013年7月31日前来办理,其应缴本金和滞纳金具体计算如下:
2011年应缴本金400元,滞纳365天,应缴滞纳金400×2‰×365=292元,本金和滞纳金共计692元;
2012年应缴本金800元,因该年为润年,故滞纳天数为366天,应缴滞纳金800×2‰×366=585元,本金和滞纳金共计1385元;
2013年应缴本金800元,滞纳30天,应缴滞纳金800×2‰×30=48元,本金和滞纳金共计848元。
合计应缴本金2000元,滞纳金925元,共计2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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