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雅园社区村前路,短短500米竟然设置19条减速带 资料图 记者 谢匡时 摄
25厘米至1米的块状橡胶减速带,任何人都可在网上直购
自报道“500米路段设置19条减速带”后,市民讨论挺火。
有人认为,《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指出,“城市道路原则上不设减速带”,设置减速带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不设”,而发展到滥设减速带时,正凸显出了背后市政治理陋习。
持有不同观点者则认为,道路上,驾驶员是强势一方,行人是弱势一方,减速带的设置,也是本着保护弱势一方的目的,值得提倡。
本报发动的百人民调则显示,8成市民希望在相关路段增设减速带,原因是“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这一现状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民间心态与市政治理难题呢?本报对此进行调查。
减速带的调查源于本报报道的“南城雅园社区内500米路段设置19条减速带”新闻。新闻见报后,本报报料热线在征集市民投诉时,经常会接到关于“某路段减速带设置过多,带来噪音不断和交通堵塞”等问题的投诉。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市民关于路面减速带设置过多的投诉,不再局限城市道路,乡镇道路、社区道路也逐渐成为投诉重点。
同时,调查中也发现减速带的设置、安装等过程,均出现职能部门缺位,从而出现了“这条路是谁管,谁就可以私设减速带”,缺位也导致减速带销售不规范,任何人都可网购减速带。
越设越多的减速带
减速带,在国外它还有一个别名叫做“躺着的警察”。
然而,在东莞,这些路上“躺着的警察”屡受诟病。因为东莞减速带设置过多的问题,早在几年前就遭致过非议,尤其在2007年两会期间,还曾引来部分代表和官员的集体炮轰。
市政协常委何镜清和市交通局局长韩任海当时认为东莞减速带设置太多,何镜清甚至将其与“牛皮癣”相提并论,其结果不仅是妨碍了交通通畅,有时还会带来人仰马翻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些“牛皮癣”似的城市道路减速带的治理问题,代表们纷纷支招,“多用示警标志、反光标志等告示注意行车安全,对已擅自设置、不按规范标准设置的标志标线,特别是所谓的减速标线以及减速带,道路管养部门应全面进行清除。”
然而,6年过去了,东莞减速带设置过多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反而有一种越演越烈的趋势。
来自湖北黄冈的余师傅是一名的士司机,在东莞已生活了7年多。“因为职业原因,我感受减速带确实有增多的迹象,无论是市区道路,还是下面镇街道路,以致现在一看到那种黄黑相间的线条,我都有点条件反射性的恐慌。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会主动降速,毕竟交规这么严格。毫无疑问,减速带是有用的,但过于密集就适得其反了。”
“原则上不设”与实情中滥设
南城雅园500米路设19条减速带。
大族粤铭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出于私利乱设金属减速带。
厚街康乐南路1公里130条减速带。
种种迹象表明,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提到“城市道路原则上不设减速带”背后,东莞部分道路减速带存在滥设现状。
减速带在法律上的定义是,“减速带是安装在道路上,促使经过的车辆降低速度,以保障行人安全通过的一种交通设施”,显然,如果设置得当,管理规范,减速带的存在无论对车辆,还是行人,都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是一种兼顾道路通过率和安全性的举措。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在论及道路减速带时提到,“城市道路原则上不设减速带”,根据多位法律界人士的阐释:这个原则其实是一种理想状态,即驾车人员在经过人流量大的路段时能主动降速,避让行人;同时,每位行人也都能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乱穿马路或其他有碍道路畅通和安全的行为。
“既然是理想状态,说明要达到这个水平还是相当有难度的;不仅要求法律完善,管理部门措施得当,同时还要求民众的素质能跟得上。” 法律界人士表示,遗憾的是,纵观国内,极少有城市能达标,所以,对减速带的依赖日益成为一种顽疾。
监管缺位
任何人都可网购减速带
本报报料热线在征集市民投诉时,经常会接到关于“某路段减速带设置过多,带来噪音不断和交通堵塞”等问题的投诉,而南城雅园社区500米路段,竟设置19条减速带的事件不过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一例而已。
随后,本报记者对东莞市区,以及多个镇街的减速带设置现状,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结果发现,市民关于路面减速带设置过多的投诉,不再局限城市道路,乡镇道路、社区道路也逐渐成为投诉重点。且伴随着“多”而来的还有“随意、缺少标准、处理方式简单粗暴”等类似怨言。
减速带供应商们熟知,在1997年之前,国内道路上主要是用水泥和铸铁减速带,市场上只有国外公司在生产和销售橡胶减速带。而目前,橡胶减速带市场在国内竞争异常激烈,。
供应商们早已料到,在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情况下,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竞争也就较为激烈,甚至有在网络上任何人都可以直购减速带安装的零售模式。那么,减速带滥设其实可以预料。
设立减速带是照顾弱者
还是加重“减速带依赖症”?
在记者的调查时,有两位市民对减速带持对立观点,他们因此发生了激烈争论。
道路通行要照顾弱者。市民何东说,汽车是人类科技文明发展的一种成果,人们享受便利的同时,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安全驾驶既是法律要求,也是驾驶员必须尽到的义务。道路上,驾驶员是强势一方,行人是弱势一方,毕竟人肉扛不过钢铁,减速带的设置,也是本着保护弱势一方的目的,值得提倡。
何东还说,虽然减速带可能在某些路段有些“多”,但还没有达到泛滥的地步,换句话说,大多数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们经常会看到飙车泛滥,行人遭殃的新闻,甚至有在居民区飙车的,没有听说哪里因为减速带设置多了,造成汽车故障车毁人亡的。
减速带作为硬件设施,可以降低车速,一定程度上保护行人,这在市民集聚区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设置有点多,拆掉多余的就好了。减速带是事先防范的措施,而超速罚款是事后追惩措施,两者结合效果更好。
而秦生持相反意见。
他认为,设减速带最终是为了“不设”;他说,道路本身是用来供人通行的,既然如此,为何又要人为设置一些障碍呢?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就像因噎废食的道理一样,如果怕噎住,是不是意味着最好不要吃饭了呢?相关法规规定:“原则上不设减速带”,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秦生相信设置减速带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不设”,所以相关法规还做出了诸如“城高道路限速”、“人群密集地方更低的限速”、“学校路口限速并设标志”等相关规定。
他还说,真正带来安全隐患的是减速带背后许多习惯作祟,比如罔顾法律规定和行人安全高速行车、在不宜通行的路段乱穿马路等。以南城雅园设19条减速带为例,如果有人飙到60码,是否意味着需建设更多的减速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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