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设立举报中心 举报人可获奖励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5月07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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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制作、销售、使用假牌假证汽车、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交警支队设立举报中心,公布电话122为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举报人可以打122或交警大队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也可以到支队举报中心或交警大队当面举报,交警部门对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当事人安全。
交警部门介绍,举报人可以使用实名举报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使用不超过6位数字的密码作为身份代码,各单位受理的举报线索,属于本辖区的要及时查办,并在接到举报线索之日起1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跨镇街案件、涉及重大制造、销售假汽车牌证窝点或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举报线索要及时上报支队举报中心,由支队举报中心协调、查办。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违法犯罪视情节而定可以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链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奖励标准
1.造成人员受轻伤以上、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1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500元;
2.造成2人以下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2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1000元;
3.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起直接作用的奖5000元,起间接作用的奖2500元。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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