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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过户” 车主不知情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7月23日 字体大小:【
    记者暗访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代办点发现,车主不露脸,加钱就能办过户 交警说确实有这种情况,近期接到多起类似投诉,提醒车主保管好“车本”  
  
    东城下桥车管所旁边的店铺,聚集了很多二手车交易市场和车管业务代办点。

    “只要有车主的身份证及登记证书原件等资料,他(她)不用露面,也能办理过户。”

    这事是真的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实中的确存在这样的现象,近期,车管所也接到了多起这样的投诉。

    为何车主不知情,车辆还能被过户?

    连日来,记者在车管所附近暗访,基本摸清了如何能实现原车主不知情车辆却被过户的链条。

    怪事 多名车主称不知情 车辆被过户

    6月初,王先生向车管所投诉称:他的车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给了一个陌生人。

    王先生称,自己与妻子闹离婚,分居多时。“我的名下有一辆福特车,妻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王先生说,宝马车自己开,福特车妻子开,就在法院即将判决离婚案件时,他查询发现福特车过户到一名陌生人名下了,而自己毫不知情,宝马车也被妻子用备用钥匙开走后,过户到别人名下了。

    车管所查询档案发现,办理转移登记的身份证件资料,确实是王先生的,王先生也表示,身份证件资料确实是自己的。

    无独有偶。近日周先生也向车管所投诉称,他的车抵押出去后,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过户了。

    “近期,多位车主集中向车管所投诉,他们反映了同样一个问题,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爱车被过户到别人的名下。”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说,从这些投诉的情况分析来看,这些车辆大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车辆在事实上由两人以上共有,或因为抵债,或因为合伙做生意,甚至有夫妻共同使用等情况。

    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现象此前也出现过,然而,近期却出现多位车主集中投诉。

    暗访 有代办点称加200元就可办理

    从上周三开始,记者在东城下桥车管所旁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代办点进行了连日暗访。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代办点明确表示:必须车主本人亲自拍照确认过户,才能办理。

    但也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代办点表示,如果加点钱,只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登记证书原件等证件,即使车主不出现,也能办理过户。

    暗访中,记者自称需要在夫妻之间办理车辆过户,但妻子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怎么办?

    “你需要提供妻子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某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的郑小姐告诉记者,如果车主不能到场办理,需要加收200元钱,在办理完居住证后,两天左右的时间,就能成功办理过户。

    但对于如何办理,郑小姐明确表示不肯透露。

    而一自称阿光的男子,在车管所旁边招揽生意,他告诉记者,对于车主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加收一点钱就能办理。

    “到时候,我找个人过来代替你老婆拍照就行了。”对于记者的质疑,阿光还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一个电话,表示真的可以办理,而且可以在办理所有过户手续后再付钱。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代办点负责人告诉记者,车主不露面,确实可以办理过户。“虽然有操作的空间,不过风险很高,万一你和车主有纠纷,那我也要承担责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除非是找熟人,并有人担保才愿意帮忙办理。

    温馨提醒

    车主要妥善保管“车本”

    车管所日前发出温馨提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必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所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的产权证明,就如同您家的《房产证》,请妥善保管您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免财物损失。

    车管所工作人员还解释说,只要保管好《机动车登记证书》,就能有效避免“被过户”现象的出现,因为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就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而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也必须车主本人亲自办理。

    买车请到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

    不管是为了保护原车主权益,还是维护新车主权益,在办理车辆过户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并签订正规的机动车交易合同,新旧车主还要一起到场交易并拍照确认身份。

    爱车“被过户”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现实生活中,只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凭证,车管所在确认车辆无被盗抢记录和资料齐全后,为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便是合法。

    如果发现爱车“被过户”,该如何办呢?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焦点

    法官解读: 车管所程序合法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余法官称,法院曾受理过原车主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将其车辆错误登记至新车主名下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在以往审理的行政案例中,法院认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并交验机动车,车管所在确认车辆无盗抢记录和资料齐全后,办理转移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如上所述,车辆转移登记过程中新车主须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原车主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情况下该机动车登记证书是由原车主保管的。如果发生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及时申请补领、换领。

    如果车主对二手车买卖有异议的,可以就涉案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车辆发生被盗抢的,车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会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书洪认为,机动车在我国民法上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转移登记只是一种确认,而不是车辆转移的生效要件。

   疑问1   

   “被过户”为何能出现? 

    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不用原车主前往办理

    记者了解到,车辆在办理过户时,需要前往车管所申请转移登记。那么申请转移登记时,是否存在车主不知情却又可以办理的情形呢?

    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可能出现。

    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19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

    “也就是说,在车辆完成交易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时,不需要原车主前往办理,只需新车主前往办理即可。”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是熟人之间,或者存在事实共有的一些情况,原车主“代理人”和新车主确实有获得上述凭证的便利。

    该工作人员还说,车管所在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时,只是事后的登记备案,也只承担形式上的审查责任,只要新车主提供有效齐全的资料,就应为其办理转移登记。

     2 疑问

    二手车交易税发票如何开具? 

    二手车市场:车主身份确认 法律无明确规定

    记者注意到,在申请转移登记时,除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也就是俗称的“二手车交易税发票”)外,其余的资料,在熟人之间,都有可能获得。

    但这个发票,是如何开具的呢?

    东莞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办理二手车交易时,有一整套严格的措施,防止出现纠纷。

    “我们会进行新旧车主双方现场身份确认。”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个确认过程包括,双方身份证查验,签订一份二手车交易确认书,双方还要拍照。

    在身份确认后,双方还要签订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最终才能开具二手车交易税发票,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车主不知情车辆却被过户的现象。

    一正规二手车市场负责人还透露,车主的身份确认,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些不正规的二手车市场会利用这一漏洞,开具二手车交易税发票,从而导致车主不知情车辆却被过户。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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