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法 莫扎堆西平中心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7月11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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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市内200元(含)以内电子警察抓拍违法 任一镇街交警大队均可办理
日前,记者在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看到,虽然该中心12个窗口全部开放,但等候办理的市民依旧不少。“每天办理的近千宗违法中,有近8成为东莞市内电子警察抓拍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的。”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说,这部分业务,广大驾驶人可就近前往全市任一交警大队办理。
西平中心日均处理千余宗交通违法
自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实施朝九晚五工作制以来,到西平办理业务的市民平均每日达到560多人,办理近千宗交通违法。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一些市民扎堆前往西平办理,需要等候一定的时间才能办理业务。
统计数据显示,西平办理的交通违法中,近8成是东莞市内电子警察抓拍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的业务。“其实,这部分业务,可以在全市任一镇街交警大队办理。”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此外,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市各镇街交警大队都已经实施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并在周末开通一定的窗口,方便市民办理业务。
温馨提示:
这些交通违法不能在东莞处理
外省号牌车辆在外省、市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只可以前往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交警部门处理。
本省号牌车辆(含东莞号牌车辆)在省内外市发生的交通违法,只可以前往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注:在自动缴款终端机可以处理的违法行为除外)
部分电子警察抓拍可在自助终端机办理
交警支队民警介绍,有些交通违法,也可以在自助缴款终端机进行办理。
省内号牌车辆(含东莞号牌车辆),在东莞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且不记分的{包括:2013年1月1日以前,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的和2013年1月1日后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的且不记分的},可以使用自助缴款终端机处理并缴纳罚款。
省内号牌车辆(含东莞号牌车辆)在本省外市被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内且不记分的,可以使用自助缴款终端机处理并缴纳罚款,如发现自助缴款终端机不能处理或者罚款金额在200元(不含)以上的交通违法,则必须到交通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处理。
据介绍,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及全市交警大队都已放置自助缴款终端机。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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