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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刚实施的汽车新政你究竟知道多少?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01月14日 字体大小:【
    进入2016年,汽车行业一批新的政策法规开始陆续实施,例如电动车充电接口新国标、缺陷汽车召回新规的推行;同时也有一些旧政策到期终止,例如3000元节能惠民补贴到期、第三、四阶段燃油标准更替等。

  面对新旧政策的交接,相信不少消费者还有一定的困惑和疑问,当然,如果你能熟悉这些新的政策,或许对你在日常的买车和用车过程中都有一定的帮助。

  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

  根据四部委发布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2016年1月1日起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额度有所退坡,里程标准提高,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增加。

  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相比2015年,2016年续驶里程100kmR

  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上,补贴一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机制已正式启动,2016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实际支出会有所增加。

  充电桩新国标缓解“里程焦虑”

  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在安全性和兼容性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安全性方面,明确禁止不安全的充电模式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发生人员触电、设备燃烧等事故,保证充电时电动汽车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兼容性方面,用户仅需更新通信协议版本,即可令新供电设备和电动汽车能够保障基本的充电功能。

  新国标使得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兼容性问题得到了实质性的解决,扩大了车与充电桩之间的适应性,过去不同品牌新能源车型的充电效率有高低之差、充电桩不通用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变,电动汽车用户的用车体验将得到完善。随着新国标的落地,长途行车充电不便、小区内安装充电桩面临诸多阻碍等问题有望陆续解决。

  燃油限制标准降低至6.7升/百公里

  2014年11月1日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油限值标准实施,根据该标准,到2015年国内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都要达到6.9升/百公里,不达标的企业新车上市和扩产都将受到影响。

  另据工信部公布的“2014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显示,在91家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5家未达标,较2013年度多了3家;29家进口车企中则有10家未能达标,较2013年度减少1家。其中不乏北汽集团、一汽集团等大型国有车企。

  更为迫在眉睫的第四阶段燃油限制标准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要求车企燃油限值2015年要降低至6.9升/百公里;而到2020年要降 至5.0升/百公里。工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考虑到企业降耗任务较重,为企业设定了每年油耗达标值,目标由松至紧,从2015年到 2020年,工信部为当年生产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里6.9升、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

  可以想象下,2014年都难以达标的汽车企业,在面对2016年6.7升的平均油耗标准又将如何兑现?

  维修保养不必去4S店

  曾经,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车辆一旦出了故障,4S店有理由拒绝车辆保修,这是在我国汽车行业内很多年的行规,这样的规定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

  近日,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厂家和4S店不得以不在官方授权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对广大车主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该规定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和车主息息相关的有两点:1、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个规定终于让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不能再绑住消费者了,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维修保养店。2、对零配件供应商和社会维修保养机构在松绑的同时,将其规范化,除了要求非4S店也需要提供“同质配件”之外,还要逐步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统一存档管理,将一辆车的所有维修保养记录电子化并全行业可查。

  这个规定其实是更加透明了经销商和4S店,减少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

  车辆因质量问题退货可退车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 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国税机关应当向地税机关提供车辆退货发票信息, 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另外,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新能源汽车,规程还指出,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另外纳税人在车辆登记地之外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保费发票,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已经征收的应予退还。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新规更透明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细化规章。新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生产者召回责任主体义务,实行质检总局和省级质检部门二级监管模式,明确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增加了缺陷信息分享机制,丰富了缺陷调查工作手段。

  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好处在于遇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情形时,新规明确了技术鉴定标准和召回管理的协调机制。如果遇到车企不作为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此规定寻求相关机构的帮助,监督生产企业公开调查结果,而不会求助无门。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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