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有关部门因将汽车年票与年审挂钩而被告上法庭。法院认定,不应该将缴交年票作为年审的前提。不过,有关部门称是按照东莞市政府的文件执行的。昨日,东莞市政府法制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称东莞的文件没有设置强制条件。
网站公示六万汽车未缴年票
据南都记者调查,尽管东莞采取了汽车年审与年票挂钩的做法,但记者查询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网站发现,截至2011年5月17日,该网站公示东莞未缴年票的车辆有63批、6万多辆。
那现实生活中,是否真的有6万多辆汽车未过年审关呢?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称,车管所负责车辆年审的系统中,不能显示年审车辆是否缴纳年票信息。
据知情者透露,年票与年审挂钩的政策和系统漏洞,就不可避免地为权力腾出了寻租的空间。
东莞某货运公司老板高天成(化名)自称几乎没有缴过年票,可他总有自己的办法通过年审。他有个老朋友,说有相关部门的熟人,可以帮忙搞定。“每次的行情都不一样,有时候200元,有时候500元,最高的时候要3000元一辆车”。
“文件没有规定强制条件”
此前,有关部门称,年票与年审挂钩是按照东莞市政府的文件执行的。昨日,东莞市政府法制局正式复函记者,解释了《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的内容。
复函称:这份规定第十条原文为:“交警部门应协助收费机构做好年票费缴交的检查工作,在办理机动车辆年审等手续时,应当核查年票费的缴交情况,对未缴交年票费的,应当告知其及时补缴。”
法制局在复函中解释道,这一条规定是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年审时的协助义务,应对未缴交年票费的车主告知其及时补缴。
昨日,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法制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时,他表示,“我们当时的规定,是按全省的规定来的。”文件中确实没有设置行政许可,没有规定强制条件。
他还表示,法制局只是这份规定的起草部门,具体操作是由交警或路桥公司在执行。对于具体执行中是否偏离文件,目前他们还不了解。“我们想看看法院那边的情况,看看实际是怎么执行的。如果实际中违法了,我们会纠正的。”
新闻回顾
今年2月,东莞常平一家货运公司以“没交年票费不给办年审”为由,将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上法庭,要求为其车辆办理年审手续。
今年6月,东莞市第一法院一审终结,由于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未被采信,法院驳回了货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但明确表示,路桥通行年票不是车辆年审的前提条件。
采写:南都记者韩成良 陈伟华 卫学军 王佳
整合:陈实
东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上一篇:东莞车辆年审不再绑定年票
下一篇:东莞汽车年审通过,网友发贴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