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退出机制建立 取消生产资质终身制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7月25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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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汽车行业备受诟病的生产资质“终身制”终于被打破。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汽车行业建立落后企业退出机制。
目前,我国有各类车辆生产企业1300多家,其中汽车整车企业有171家(按集团统计77家)、摩托车120家、专用车900多家、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5家。在这1000多家企业中,有一批企业多年来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产量极少甚至没有产量,其生存十分困难,更谈不上盈利。
这些被业界戏称为“零产量”的企业既无法淘汰,又不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严重影响了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据悉,《通知》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总体要求,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为基准,对于已经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注销其《公告》;对于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实行为期2年的特别公示管理(新建企业除外),要求其整改、尽快满足准入条件。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有关企业的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其中,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是指连续两年销量为零或极少(乘用车少于1000辆、大中型客车少于50辆、轻型客车少于100辆、中重型载货车少于50辆、轻微型载货车少于500辆、运输类专用车少于100辆、摩托车少于1000辆)的企业。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可以迅速把无效资产排除,给落后企业一种刺激,促使其专心发展,”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这对提高国内汽车产业集中度,调整产业组织结构,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那些“零产量”企业恰恰是目前市场上最“炙手可热”的“壳资源”。根据国家发改委政策要求,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在兼并现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收购一家“壳资源”即可迅速获得生产资质,这对于正试图建立新合资公司的奇瑞、吉利等企业来说,那些被人们遗忘已久的“壳资源”企业变成了“稀缺资源”。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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