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政府论证收取汽车排污费 预计年底前实施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9月18日 字体大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近日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

  据李佐军介绍,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有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早前,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也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

  业内人士透露,制定征收汽车排污费规定很有可能跟车船税一样,按排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业内专家、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国家征收汽车排污费一是可以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二是解决一线城市的拥堵和尾气污染问题。但同时,他也认为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公平、合理制定征收标准。“汽车排污费按排量征收,存在较大争议,每个人车辆的使用时间和路程都不同,所以对城市拥堵和大气污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按排量征收好比一刀切,每个人都要支付同样费用,有失公允。”他建议,应将汽车排污费纳入油费中,根据加油次数和频率收取相应的费用。
[责任编辑:sasa]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