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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增私车额度3年内不得转让 特殊原因除外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9月26日 字体大小:【
    据《劳动报》报道,记者昨天了解到,《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近日正式印发,规定明确私车额度限购9座以下小车,且新增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除特殊原因并经批准外,不得过户转让。 

  《规定》中明确了限制条件,新增私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因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婚姻、继承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手续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额度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办理。根据规定,车辆经销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有关内容,并在与购车人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二手车交易办理单位应当告知交易双方新增私车额度使用3年内不得带车过户等有关规定。 

  此前,为抑制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价格过快、过高上涨,遏制二手车交易市场借私车过户投机炒作额度价格行为,市交通部门今年7月出台了四项政策,其中包括了“新增机动车额度启用后三年内不予过户”的措施,即凡使用新增私车额度首次办理上牌登记的,三年内不得带牌过户转让,并由市商务委、市公安车管部门和交通港口局等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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