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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修改法律取消车标粘贴规定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4月17日 字体大小:【
    车主必须放置机动车年检、保险标志的规定,最早出现在2004年5月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建议修改法律

    影响美观,还存在安全隐患。昨日,不少专家、律师和网友出言建议,取消车辆标志强制的规定,转而采用电子化管理,条件成熟时,甚至可以取消纸质标志的发放。

    昨日,成都商报报道的车辆年检、保险标志难以清除,既影响美观又潜在安全隐患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不少专家、律师和网友出言建议,取消车辆标志强制的规定,转而采用电子化管理,条件成熟时,甚至可以取消纸质标志的发放。

    市政协委员:

    建议修改现行法律 取消强制粘贴

    “把年检、环保等标志贴在挡风玻璃上,的确给市民带来一定的不便。”昨日,成都市政协委员杨文星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最好能有一种更新、更好的方式来取代把标志粘贴在挡风玻璃上的做法。“建议修改现行法律中关于车辆标志必须粘贴在挡风玻璃上的强制规定。”

    杨文星觉得“准备一个小册子专门用来贴标志,要求随车携带,这种方式就不错。”杨文星也表示,如果能够通过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就再好不过了。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华称,强制要求把标志贴上挡风玻璃这条规定仅考虑了管理部门的便利,而没能考虑到公众的方便。廖华结合自己与朋友的生活经验同时表示,交警部门并没有针对标志有没有贴上挡风玻璃这一现象进行刻意的扣罚。

    市民声音:

    交警没严抓 “空置”的法规该改改

    市民刘先生表示,“事实上,不管有没有粘贴标志,管理部门都有许多办法去‘卡’没购买交强险、没有年审的车辆。比如,没买交强险,车子就盖不了年审章,连过户、报废,甚至再买新车都上不了牌。”既然有市民认为规定不合理,交警部门对该规定也没有“严抓”,这就成为一条被“空置”的规定,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他也呼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创新管理,通过科技技术“升级”管理方式,从而修改这条规定。

    而就电子化管理的技术条件,昨日成都市效能办负责电子信息的一名官员介绍,如果仅是通过电子化管理来查验车辆的年审、保险记录,“相信难度应该不大。”

    法律专家:

    时代变了 不用再翻纸档案

    其实,在民间呼吁取消张贴纸质年检、保险标志的声音历来已久。2007年初,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礼强就曾撰文,分析机动车被要求必须粘贴年检、保险、环保、养路费等标志是否必要,最终得出结论:环保、养路费的标志可以不用粘贴,而年检和保险标志必须粘贴在车窗右上角。

    “年检和保险标志应当粘贴,主要是因为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任礼强认为,现在如果采用电子化管理同样可实现有效管理,“那么我认为,可考虑取消纸质年检、保险标志。”任礼强说,当初立法部门规定强制粘贴是基于当时环境没电子档案,不能及时查询车辆信息。“以前,要真正完全判断一辆车是否购买交强险可能要去翻纸档案,但现在电子信息档案被普遍采用,查询非常方便。时代变了,相应法律也可以考虑修改。”

    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

    如技术可行 可建议修改法律

    针对此项规定的出台,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当时规定机动车主必须放置年检、保险标志,主要是考虑到了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长,方便交通管理部门的规范和管理。而部分法规在细化时,使用“粘贴”对“放置”进行了表述,两者之间并没有冲突。其目的都是为了让交通管理部门能一目了然地查验机动车辆,是否存在逃避年检和保险的行为。

    至于市民倡导取消纸质年检保险标志、采用电子化管理的建议,该专家认为,建议虽具合理性,但确实与现行法律存在不一致。如果市民建议对立法进行修改,首先要考虑采用电子化管理的技术是否已成熟。“如果在技术上确实能取代纸质标志的作用,那么市民可以提出建议,对立法进行修改。”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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