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再制造试点企业公示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12月17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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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通知,将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并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2014年至2015年度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项目(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进行公开征集。本次公示将具备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资格的10家企业名单及再制造产品型号、推广价格一并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12月16日至23日。
再制造是指机电产品运用高科技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恢复到像新品一样或优于新品的批量化制造过程。在本次公示中,拟确定的再制造产品(再制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推广试点企业共有10家,包括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幸福瑞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一汽集团)、玉柴再制造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无锡大豪动力有限公司(一汽集团)、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要求,推广产品质量应当达到原型新品标准,具备由依法获得资质认定(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中的质保期承诺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置换价格为产品扣除旧件残值后的价格,不得超过原型新品的60%,是企业的最高销售限价。
在日前举行的再制造产品走进汽配城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保持了年均10%以上的发展速度,由此推算,2016年国内民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亿辆。按照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与再制造业的发展与比例计算,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然而,出于对生产质量的担忧,很多私家车主对于再制造的汽车部件并不信任。另外,再制造配件的成本一般仅是新品的一半左右,为了防止旧件鱼目混珠,损害车主的利益,正规的翻新配件厂商都会打上“再制造”的标签加以区分。可一旦市场监管不力,一些通过非正规渠道流入市场的再制造配件就会被汽修厂家冒充新品,按照后者的标准高价卖给车主,令人防不胜防。目前执行的严格公示制度,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保护车主权益。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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