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这也意味着汽车以旧换新的细则正式出台。根据规定,以旧换新的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实施办法》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环保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并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补贴资金申请,以确保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及时、便利、安全发放。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以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财政、环保部门审查合格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
此外,《实施办法》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老旧汽车、“黄标车”提前报废,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环节和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做了进一步重申。
以旧换新撬动500[综述 图片 论坛]0亿消费
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商务部长陈德铭在会上表示,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将拉动消费需求5000多亿元。
实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有利于提高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此外,以旧换新可以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快回收拆解处理体系的建立和规范。
陈德铭强调,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关系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必须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做好。首先要迅速有力地抓好落实,各地要尽快制订实施细则,明确交旧购新、企业招标、补贴申报、审核兑付等程序,明确部门分工、企业责任、监督处罚等内容。还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严格废旧汽车、家电回收和拆解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并依法打击借机涨价、恶意压价等行为,坚决杜绝报废汽车、家电重新流入市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韩 冰)
6月全国汽车产销同比增长37.73%和36.84%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6月份,国内汽车生产115.31万辆,环比增长4.18%,同比增长37.73%;销售114.21万辆,环比增长2%,同比增长36.84%。其中,乘用车生产89.86万辆,环比增长9.38%,同比增长47.79%;销售87.29万辆,环比增长5.29%,同比增长48.36%。商用车生产25.45万辆,环比下降10.81%,同比增长11.04%;销售26.92万辆,环比下降7.38%,同比增长8.34%。上半年汽车形势喜人,累计产销达到600万辆左右,增速均超过15%,且呈现逐月上升趋势。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全年汽车产销预计将超1100万辆。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作者: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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