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拟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刑法处罚范围,并首次提出“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条款,引发了广泛争议。尽管人们对酒驾行为深恶痛绝,也主张采取多种方式限制,但在同车乘客是否应该受罚这一点上,产生了很大争议。那么,酒后驾车,同车乘客究竟该不该受罚,怎么罚,有没有效果?本期《水煮车市》栏目就此展开探讨。
出发点好,操作起来难
煮客:记者张海军
以惩罚同乘者来禁止酒后驾车,出发点很好。至少让酒后驾车的司机多了一重阻碍,而且比交警干涉起来更容易让人接受,能让驾驶者提高自觉抵制酒后驾车意识。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难。主要是很难证明乘客没有对酒后驾驶进行劝阻和制止。每个乘客都会说他劝阻过,只是驾车者没听进去。这样一来,这项规定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成为一纸空文。
应区分私家车与营运车
煮客:记者黄明君
酒后驾车,同乘者不履行劝告义务也将被处罚,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私家车同乘,一般是亲朋好友,很容易知道驾驶者是否饮酒,饮酒程度如何,劝阻起来也更容易。但对于出租车、班车等,作为乘客很难知道司机是否饮酒,是否属于醉酒驾驶,劝阻难度大。建议将处罚对象锁定为私家车,将营运车纳入单位管理范畴,处罚针对单位,提高管理效率。
该罚,而且应明确规定
煮客:记者段旭
既然对酒后驾驶者劝阻、制止存在争议、取证难,还不如直接规定凡是酒后驾车的乘客都要受罚来的好。为了不受处罚,同乘者将竭力进行劝阻、制止,实在不行,自己帮助驾驶、找人代驾或干脆不坐这种车了。如此一来,酒后驾车的几率都要少很多,也能避免乘客受伤。不过,这些措施都只是辅助手段,最根本的还在于驾驶者本人坚决遵守“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姑息酒后驾车,该罚
煮客:市民彭小伟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因酒后驾车导致车毁人亡的事件一桩接一桩,其中成都发生的孙伟铭酒后无证驾车、肇事后逃逸一案,给当事双方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损失,至今令人反思和警醒。遗憾的是,在无数血的教训面前,仍有部分驾车者屡禁不止,执意饮酒驾车。在此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拟订司机酒后驾车乘客也担责的处罚措施,目的在于杜绝事故。所以,我非常赞成惩罚。司机喝了酒,意识不受控制,但乘客是清醒的,可以防患于未然。
处罚乘客无立法依据
煮客:律师吕良
从立法角度看,赋予公民义务需要法律、法规或其授权,目前来看,并没有处罚乘客的立法依据。因此,单从部门规章上来说,无权为乘客设定该义务和处罚措施。对于运营车的乘客而言,更是运营过程中的权利主体,代表承运方的司机应自觉尽到安全谨慎驾驶义务。我认为对劝阻、制止酒后驾驶应当属于道德提倡范畴,不应纳入法律约束。 (本文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张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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