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禁摩大“变脸”分时段仍可走市区
来源:都市风新闻网 作者:都市风新闻网 日期:2009年05月13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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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禁摩方案“变脸”:9月1日起环城路内由全面禁摩改为分时段禁摩 (来源广州日报)
4:00~9:00
16:00~20:00
东莞市治本地摩的方案有了大变化。原定从9月1日起在环城路范围内禁止本地摩托车通行的治摩方案改为从9月1日起东莞市行政中心周边道路全天禁止通行、环城路范围内的其他道路在非交通高峰时段(9时~16时、20时~次日4时)禁止通行。这意味着本地摩托车在交通高峰时段,在环城路内的多数路段仍可照开不误。
根据东莞市“治摩办”昨日公布的方案,后年起将在环城路内24小时禁摩,并将在3~5年内,进行全市禁摩。
2007年9月1日起:东莞全市禁止摩托车载客营运。
2007年9月1日起: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范围内的区域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行驶。其中,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道路(鸿福路、元美中路、石竹路、胜和路、元美路)全天禁止摩托车行驶。2009年1月1日起:市区环城路以内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并逐步将禁行范围扩大到农村道路。
最迟于2012年内:全市禁止摩托车通行。
禁摩路段及进度 9月1日起全市范围禁“摩的”
“摩的”9月1日后搭客将扣车
东莞市“治摩办”副主任卢伟琪表示,东莞市将从9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搭客,届时将由东莞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全市各镇区开展全天候、全覆盖的打击摩托车载客营运专项行动,对载客营运的摩托车一律扣留车辆,并依法从重处罚。
卢伟琪表示,《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大城市市区内经营旅客运输,同时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交通部门提出开业申请,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必须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道路运输证,但东莞目前的“摩的”均未经交通部门批准,也未领取运输证,因此使用摩托车从事载客营运,属于非法营运行为。
1.5亿元补助“摩的”司机就业
卢伟琪同时表示,对摩的司机问题,将会“刚柔相济,疏堵结合”,而不是一棍子打死,会积极帮助摩的司机转型就业,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各种途径,帮扶“摩的”司机就业。
他透露说,东莞市政府将拿出1.5亿元,作为摩的司机转行就业的补助资金,每个摩的司机可以一次性拿到5000元。
至于摩的司机的身份如何认定,他表示,应该是以摩托车搭客为生的本地居民,而有固定职业、固定工资收入、只是偶尔搭客的本地居民及新莞人则不在此列,从去年7月26日起东莞市有关部门就已经展开了登记造册工作,并且名单还会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禁摩行动 近期镇区禁摩路段将公示
为准备今年9月1日禁摩,东莞市作出了提前预备方案,本月上旬将以东莞市政府的名义发布限制摩托车在东莞部分区域和路段行驶的通告,市区和28个镇也将分别逐一发布。
本月上旬还将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通告,从9月1日起全市禁止摩托车载客营运。公布摩托车提前报废及迁出的补偿标准及办理流程,对于摩托车欠费的情况东莞市交通局、地税局分别公布欠缴规费、税费的摩托车车主名单及欠缴金额,并发布催缴通告。提前报废的摩托车本月中旬可以从本地相关部门申请获取提前报废补贴。
9月闯禁区暂不处罚
《方案》指出,9月1日起,将重点整治摩托车载客营运、报废车辆和交通违法三个工作。卢伟琪介绍,9月份对冲闯禁区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不实施处罚;10月份起组织一系列专项行动,在禁行区域全面查处冲闯禁区的违法行为。
在引导“摩的”司机转型的同时,治摩办还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摩托车载客营运。对继续利用摩托车从事载客营运的,交通部门将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在整治报废车辆方面,将对继续驾驶报废、假牌假证摩托车上路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基本上杜绝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减少摩托车实际存量。
报废优惠 12月31日前报废不追缴欠费
据调查,东莞有相当部分摩托车没有按规定缴交规费,加上罚款和滞纳金,每辆摩托车应补缴的规费数额不小。卢伟琪介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工作方案》,对在2007年12月31日前主动将摩托车报废、提前报废或迁出的,可以不予追缴历年欠缴的规费和罚款。
东莞部分本地司机已将摩托车卖给外地人,他们能否获得补偿?治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东莞户籍人口卖给新莞人的摩托车,已经动员迁出东莞。对于新莞人购买东莞牌照的摩托车,仍然可以获得补偿。
治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可以证明摩托车的来源正当、合法,包括新莞人与东莞市民私下销售但没有正式过户的本地牌照摩托车均可获得补偿。
热点问答 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禁
记者:“治摩”后,电动自行车明显增多,如何加强管理?
治摩办: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带来了一系列交通治安问题。据统计,“治摩”以来东莞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比“治摩”前上升了330%,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的提升。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禁。可能在9月1日同时禁,也可能提前禁。希望广大群众不要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
交警部门在现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继续大力查扣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视为机动车处理,对车辆一律依法扣留,对驾驶人按照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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