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开征燃油税的议题,自1994年正式提出始,至今已经十三载,期间虽不断被提上日程,但时至今日都只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最近,随着国际油价的攀高,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三大巨头多次上书发改委,要求对成品油进行调价,国内成品油二次调价山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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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关于燃油税话题的日程表: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2001年1月4日,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透露,燃油税出台工作已就绪,将在适当时候开征;2002年,金人庆再次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2005年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透露,燃油税改革的方案经过研究已有了初步意见,但需要在比较合适的时间推出;同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展中心的报告称,我国已经制定征收汽车燃油税的方案,并将择机在全国公布推行;2007年1月25日,国税总局将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列入今年工作范围;今年3月5日,财政部披露,今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
不难看出,无论是“择时出台”抑或是“适时出台”,虽频频闪现,却每每无疾而终。缘何燃油税实行的具体时间总是遥遥无期,千呼万唤难出来?现在看来,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费改税”后交通部门几十万员工如何安置?部门利益转变为国家利益后如何再分配?企业的损失(很多地方路桥修建的出资方不仅是政府,还有当地的大企业,而税收的特性决定它不能以任何形式返还给企业)如何合理补偿?
燃油税改革方案正是在这一次次协调、平衡与博弈之中,一次次“难产”,迟迟不能出台。
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不会诸事皆顺。但这不能成为燃油税改革止步不前的理由。我们相信,既然已经找到了症结所在,只要对症下药,自然可以药到病除。
当然,良药苦口,税制的变动牵扯到各方利益,燃油税改革势必是一次相关部门利益的大调整。但是,利益分配不应该成为阻碍改革的绊脚石,现在社会呼唤燃油税尽快实施的呼声明显占据上风。
在十多年的讨论中,开征燃油税利大于弊业已成为一种共识:燃油税普遍被认为是最有效的财政调节手段,通过燃油税可以提高油品价格来控制消费总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作为鼓励节能和社会公平的有力措施,我们希望燃油税能够尽早出台。但是,与其花心思争论“何时实施”,不如更多地关心一下它将带来的改革方案能否带给消费者更多公平与效率?相关的配套政策改革是否已经到位?
所谓“知易行难”,期盼有关部门能有更大的决心,也要有更全面系统的思维来推动燃油税的改革。在整体宏观经济形势趋热、多方利益纠缠的情况下,何时开征燃油税,怎样开征燃油税,如何抉择将是对主管部门判断力和决策力的一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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