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将今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因政策文件较多公文话文字,所以消费者对于政策内容中的一些细节部分,尚有许多没有注意到的部分,以下为网易汽车对以旧换新措施的细节提取,希望能给让消费者更加方便获取到最有价值的信息。
(一)补贴范围
1、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适度提前一定年限报废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
2、对“黄标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给予补贴。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的车型。
特别注意: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政策: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但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单辆补贴金额,原则上不高于同型车辆的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具体标准为: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轿车及其他车型2000-6000元。
(三)资金补贴流程
按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车主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补贴资金。
(四)关于补贴资金数额提升到50亿
按照报废更新标准,如对50%的老旧中、轻、微型载货汽车、中型载客车和“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有重复计算);可报废更新500万辆,需补贴资金250亿元;如按照500万辆的50%报废更新计算,可报废更新250万辆,需补贴资金125亿元;如按照500万辆的10%报废更新计算,可报废更新50万辆,需补贴资金25亿元。
政府计划2009年按报废更新l00万辆考虑,所以中央财政安排将补贴资金提升到50亿元。
(五)为什么不由车企回收自有品牌报废车 实现零部件再制造?
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尚处于起步阶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汽车报废、旧件回收、再制造、再制造产品流通与监管等多个方面,目前全面推进再制造存在法规和政策方面的障碍,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五大总成”必须报废回炉,不能在市场流通,旧件来源渠道不畅通;汽车生产企业回收报废汽车与目前回收体系矛盾较大;再制造产品流通体系、监管制度、标准和标识尚未建立:除汽车发动机外,其他零部件再制造总体技术水平还不够高,社会认知度较低。
如果允许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汽车整车企业回收自有品牌汽车,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对现有回收拆解企业将会造成较大压力。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促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所以当前报废车的回收还是主要依靠回收拆解企业。 (本文来源:网易汽车 作者: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