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次交强险费率最高上浮30%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2月12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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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酒驾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10%至15%,醉驾一次上浮20%至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其中,酒驾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10%至15%,醉驾一次上浮20%至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市交警支队昨日表示,春节期间,各交警大队除每周两次统一查处酒后驾驶外,还将采取突击检查方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动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规定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密切协作配合,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
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确定费率标准情况应当报公安部、保监会备案。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春节将加大力度严查醉驾
据了解,从去年8月掀起的严查醉驾风暴席卷全城,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仍有少数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且与交警的整治行动打起了时间差。例如,黄江镇车主黄某辉就是其中之一,结果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被行政拘留15日。据介绍,今年以来至2月10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饮酒驾驶35宗,醉酒驾驶21宗,21个醉酒驾驶的司机被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按往年统计数据显示,逢年过节,特别是春节期间,醉酒驾驶呈上升趋势,为此,在欢庆春节时,不要忘记交通安全,一定不要酒后驾驶。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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