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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汽卷入排放造假门

来源:中国商用汽车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5月10日 字体大小:【

多名车主指其经销商通过更改车架号,将国Ⅱ标准车冒充国Ⅲ标准配发合格证

5月6日,四川攀枝花居民杨雯凯用一辆中国重汽的卡车堵住了成都一家中国重汽经销商的大门,以此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2008年,杨雯凯购买了一辆中国重汽豪运牌拖车,但因合格证与车架号不符而迟迟无法入户。

2009年8月,重庆市九龙坡法院以合同纠纷为由判决中国重汽经销商将购车款退还给杨雯凯,但后者至今没有拿到钱。

类似的纠纷,内蒙古赤峰、包头,河北唐山、四川攀枝花等地的近20名中国重汽客户也遇到了。这些人买到的中国重汽卡车在上路运营时,常被交警和路政人员以“排放不达标”为由进行处罚。有的还因被发现相当于车辆唯一身份证的车辆大架号被私自篡改,而被扣押车辆。

2008年7月1日,国家标准GB14762—2008出台,规定我国重型车上路开始执行国Ⅲ标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再允许上牌入户。但部分客户2009年才购买的中国重汽卡车,在上路时依然屡屡被交警查处,并被告知车辆是国Ⅱ车。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员会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曾奔赴赤峰和包头等地实地调查此事,他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是造假”,厂家按照经销商的协议提供合格证,是“厂家和经销商联合起来欺骗消费者”。不过,中国重汽商用车销售部一高层对此予以否认。

太航汽贸公司董事长文功则对记者表示,高玉翔等人尚有欠款未还,车辆的产权还不归属于高玉翔等人,“这车都是我的,他们没有主张的权利”。

而高玉翔等人想起与太航汽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为租赁合同这一细节时认为,“这是汽贸故意搞的”,就是为了应付可能出现的纠纷。而这一情况与四川攀枝花杨雯凯反映的颇为相似。

关于更改大架号的问题,中国重汽商用车销售部一高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车架号打错的问题,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修改更正。他否认了国Ⅱ车更改大架号摇身变为国Ⅲ的做法。

市场需求使然?

根据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员会的统计,针对中国重汽车辆合格证号码不一致、车辆尾气排放不达国Ⅲ标准的投诉多达近20起,涉及地区包括内蒙古呼和浩特、赤峰、包头,黑龙江大庆,四川攀枝花、西昌等地。

国内一家商用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客户之所以会购买这类产品,是为了贪图便宜。而个别不法厂商和经销商则可能迎合这种需求。

国Ⅲ标准出台后,商用车企纷纷采用新技术提高排放性能,但却因此使整车成本上涨了3万~5万元。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商用车销量的下滑。2008年,国内商用车销量262.49万辆,同比增长5.25%,增速降低17%。2008年7月1日之后的部分月份,全国重卡销量同比下滑30%以上。2009年,中国重汽销量80550辆,比2008年微增1.68%。

业内人士介绍,许多购买者不愿意多花3万多元去购买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车型,而这一市场需求的存在,催生了新的利益链条,包括篡改车辆大架号,使其拥有国Ⅲ标准的合格证的现象。

5月6日,本报记者抵达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大道东段的浩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时是解放商用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更改大架号,费用是每辆500元。当记者表示持有的车辆是国Ⅱ车,没有国Ⅲ合格证,能否代为弄到国Ⅲ合格证号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面谈,但费用“得5000元钱吧”。

2008年11月,中国重汽南京一家经销商曾因销售假冒的国Ⅲ车而被曝光。据当时的执法人员称,经销商采用的手法即是更改合格证号码蒙混过关。

但符合国Ⅲ标准的合格证从何而来?国内另一家商用车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套牌,另一种可能是厂里的人把合格证卖给经销商。”

记者询问一名交警时,该交警明确表示:“私改车架号等号码,属于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本报记者尚未掌握其他商用车公司有此类案例。

“换个身份证”去上户?

家住赤峰市的高玉翔就与杨雯凯遇到了类似的事。

2008年5月,高玉翔的丈夫王芝江与任国祥、廉志广、陈振国、解孝华5人在赤峰重汽经销商太航汽贸处以每辆近40万元的价格分期购买了5辆重汽斯达-斯太尔牌自卸车。由于8月才拿到合格证办理入户手续,王芝江等人购买的重汽商用车排放标准为国Ⅱ,已无法上牌入户,于是王芝江等人又找到太航汽贸公司。

据廉志广、陈振国所说,太航汽贸公司为5人重新弄到一张符合国Ⅲ标准的合格证,并带5人到赤峰市新城区一家解放商用车服务站修改了车辆大梁上的车架号码,使之与合格证号码相符,再到车管所办理了入户手续。

高玉翔出示的2008年5月与太航汽贸签订的租赁合同,和2008年9月再度与太航汽贸签订的分期销售协议书显示,租赁合同上王芝江购买车辆的车架号为7C037998,但分期销售协议书上的车架号却为8C037998。

虽然车辆上了牌照,但由于汽车行驶时冒的是黑烟,上路被罚款的情况便屡屡发生。与廉志广合买一辆车的宋长宁对本报记者表示:“一个月挣的钱都不够罚款和修车的。”

这时高玉翔、廉志广等人想要找经销商要个说法,却发现经销商对此前的做法一概不认了。

中国重汽商用车销售部在给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和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的说明中说,更改大架号“完全是其个人行为,与汽贸公司无关”。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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