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广汽长丰或将退市 与三菱汽车全面合资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丁彬 日期:2010年10月29日 字体大小:【
    广汽长丰(600991.SH)停牌背后,隐藏着广汽集团的又一个大动作。昨日,广汽长丰发布公告表示,接到大股东广汽集团(02238.HK)的来函通知,广汽集团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会影响股价,申请临时停牌。

    据接近广汽集团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广汽集团将发起对广汽长丰的要约收购,收购完成之后广汽长丰将退出股市,之后广汽集团再利用广汽长丰的资产和三菱汽车全面合资。

    此消息得到了广汽集团内部人士的证实。8月底刚刚登陆H股的广汽集团,又一次刮起了资本旋风,而多年以来一直谋求在中国建立股权对等合资公司的三菱汽车,也终于搭上了顺风车。

    广汽长丰或将退市

    上述接近广汽集团人士表示,要约收购筹划已久,是经过广汽集团、三菱汽车和湖南省政府一致同意之后才作出的决定。

    据其介绍,该要约收购将一次性解决广汽长丰的股权问题,以及与三菱汽车之间的合资合作。要约收购完成、广汽长丰退市之后,广汽集团将用长丰的生产线和厂房实现和三菱汽车的全面合资。新合资项目落户长沙也使广汽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获得了湖南省政府的审批。

    一位广汽内部人士表示,26日17时,广汽集团和三菱汽车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了大约2个小时的沟通。27日上午,广汽集团又和湖南省政府进行了会谈,27日中午就作出了广汽长丰停牌的决定。

    另一消息人士也称,大约1个月之前,广汽集团就向发改委递交了和三菱汽车的合资项目申请。

    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表示,要约收购价格有多种形式,要看几个股东之间协商的结果。一位消息人士表示,从其知道的信息来看,要约收购的价格对广汽来说“是比较合适的”。

    去年5月,广汽集团重组长丰汽车的时候,就是为了避免触发要约收购,只收购了长丰集团15105.27万股,约29%的股权。

    现在,在广汽长丰的股权结构中,广汽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9%;长丰集团是第二大股东,持有21.98%的股份;三菱汽车持有14.59%的股份,为第三大股东。

    在28日广汽长丰公布的公告中表示,自2010年10月28日起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将申请公司股票复牌,预计于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公告有关信息并股票复牌。27日,广汽长丰的收盘价为14.07元,市值为73.29亿元,市盈率26.48倍。

    三菱汽车圆合资梦

    此次受益最大的显然是三菱汽车,其谋划多年的在中国建立股权对等合资公司的愿望终将实现。

    早在今年6月份,三菱汽车和广汽集团之间的合资谈判,就曾得到公开的证实。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饭田健治当时曾透露,三菱目前正与几家意向企业在洽谈,其中去年收购长丰汽车的广汽集团亦是意向伙伴之一。

    在今年4月北京车展上,三菱汽车社长益子修表示,三菱需要在中国从头再来,其方式是组建一家对半持股的合资公司,以增强在华合资公司的控制权。他强调,三菱中国的新战略是希望在运营业务时获得更多控制权,正尽力想办法在年内来实现这一点。

    目前三菱汽车在中国已经有了东南汽车和广汽长丰两家合作伙伴,分别持有28.5%和14.59%的股权,这种持股比例导致了三菱汽车无法在运营业务时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东南汽车因为有两岸合作的背景,难以实现三菱增资50%的愿望,广汽长丰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也无法实现三菱持股50%的可能。

    曾有分析人士认为,广汽和三菱的合资可以在广汽长丰框架之内实现。但是接近广汽集团的人士表示,广汽集团刚刚通过港股上市,解决了之前复杂的资本关系,不可能再产生这种资本结构,广汽长丰退市之后直接合资是更为现实的方式。

    对广汽集团来说,其也需要不断扩大规模。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曾表示,广汽的目标是成为我国东南西北中五大块汽车区域分布之一,代表南方板块。而去年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也提出汽车行业要形成2~3家年产销量200万辆以上、4~5家年销量超过百万辆的大型汽车集团。对于广汽来说,这意味着要向产销规模200万辆进军,与三菱达成合资,将有利于其加速实现“十二五”规划中的年产销200万辆目标。

[责任编辑:sasa]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