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0日起,我省开展为期约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省政府近日下发《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
目前,我市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正积极部署和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据了解,18个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其中17个为市属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全部停止收费后,我市实现了“不上高速不收费”(费用以年票统缴方式收取);而辖区内的几条高速公路也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收费,因此清理工作相对轻松。
分五阶段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专项清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全面部署阶段(6月15日至7月5日)、调查摸底阶段(7月6日至8月31日)、纠正落实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
目前,我省已经成立广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和省交通集团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力量,全面清查和核实本地区截至2011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按要求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收费站须每年公布还贷情况
另外,根据《方案》,各地级以上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等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纠正。省将组织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组,对全省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方案》强调,我省收费公路投资主体多元、管理模式多样,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保留的收费站(点),要及时更新公布站点名称、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等信息;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包括年票制的次票站)要每年一次更新公布还贷情况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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