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今天是:

节能补贴门槛提高 10月1日起实施新政

来源:网易汽车 作者:网易汽车 日期:2011年09月05日 字体大小:【

    9月2日-4日,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报社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丽泰达国际酒店举行。与会的100余位政府领导和企业领袖、600余位国内外业界嘉宾围绕“汽车社会与产业未来”这一主题,就中国汽车工业的未来走向进行了精彩的交流和研讨,为汽车社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处长 向弟海在论坛上发言: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政策,继续支持节能汽车的发展,推广节能汽车不仅是扩大汽车消费的有效手段,更是推进节能汽车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论坛发言实录

    向弟海: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士们、先生们,非常荣幸参加这次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我本人不是汽车领域的专家,但非常荣幸,我也很高兴围绕这一次的主题“班门弄斧”,和在座各位领导、专家一起学习、探讨我们中国未来的汽车发展道路。

    下面我结合财政政策谈三点:

    第一,支持节能汽车发展是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侯变化的重要举措。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汽车消费迎来了一个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我们的资源和环境禀赋不足,传统汽车发展面临的能源和环境约束越来越明显,大力支持节能汽车发展不仅是破解我国汽车消费与能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更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侯变化的举措,也是我们财政支持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我觉得这次论坛搭建了一个非常难得的交流平台,相信本次论坛的召开对分析研究我国汽车发展的动态,探索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节能汽车发展模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中国财政支持推进节能汽车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

    通过财税政策引导节能汽车消费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普遍做法,2010年6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节能汽车推广工作,短短一年多来,截止到2011年5月底,已经累计推广250万辆1.6L以下节能车,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节能汽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在财政政策引导下,汽车市场结构发生变化,1.6L以下节油车的型号由支持推广前的101个增加到目前的400多个,也是截止到今年5月份,节能汽车单月生产量达到30多万辆,占1.6L及以下乘用车产量的一半以上,可以说我们乘用车向节能和小型化方向发展的步伐显著加快,这是第一个效果。

    2.从扩大国内消费来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测算,目前我们支持推广的251万辆节能汽车,直接拉动消费2100万元,可实现节油70万吨,产品寿命节油1200万吨左右,这项政策还有效促进了节能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带动生产成品和销售价格下降,我国节能汽车消费市场迅速扩大。

    3.推动产业油耗标准的提升。我们知道,财政政策最终的目的是要引导整个产业标准的提升,通过这一年来的节能汽车推广,1.6L以下乘用车提前达到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的比例已经超过50%,这为顺利实现第三阶段的油耗目标值创造了很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

    第三,财政支持节能汽车推广的政策何去何从。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政策,继续支持节能汽车的发展,推广节能汽车不仅是扩大汽车消费的有效手段,更是推进节能汽车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城镇化加快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汽车需求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调整汽车的消费结构、大力推广节能汽车十分重要。结合这个形势,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行业的技术进步,油耗标准推进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补贴政策进行动态调整,现行的补贴政策计划执行到2011年9月30号,到2011年10月1号起实施新的节能汽车补贴政策,新的补贴政策核心就是将补贴门槛提高,要求百公里平均油耗从现行的6.9下降到6.3升。

    女士们、先生们,我觉得一个成熟的节能汽车市场最终还是要靠企业的创新和努力,政府只是引导,我本人也是汽车业的门外汉,今天在这个宝贵的时间里我就少说一点,把时间留给后面的专家。

[责任编辑:liulian]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