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车牌 | 违章查询 | 年审代办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左转让右转”已废止 开车避让有新规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2月26日 字体大小:【

    新华网郑州2月25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交警部门获悉,“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交警部门更加看重交通路口避让原则。“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请司机朋友按照新的开车避让法则行驶。

 

点击浏览下一页

你让我,还是我让你?青岛交警图示


  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据交警部门的同志解释,之所以制定这样的交通避让规则,与人的视物习惯有关。一般来讲,人们更容易观察和注意到右侧的事物。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罚3分。

[责任编辑:sasa]

上一篇:批发价涨民营油站卖油难便宜

下一篇:没有了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

车行推荐更多>>
东莞汽车网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1-2011 都市风汽车网版权所有 东莞汽车网-网络第一媒体门户网站,关注东莞汽车行业动态!
经销商QQ群:35797966 东莞汽车团购QQ群:35909801 常年法律顾问:王树江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粤ICP备09221017-1号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石鼓路段盛嘉汽车城B10号  电话/传真:0769-23125310  E-mail:19917538#qq.com(把#替换为@)  合作QQ:①19917538  

东莞网络警察网上报警不良信息举报工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