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虎门南城可办临时车牌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5月17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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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交警发布《关于下放核发国产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的通知》,决定向东莞寮步、虎门、南城三个镇街交警大队下发国产机动车申领临时号牌业务。
据交警部门介绍,随着购车的市民越来越多,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方便市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向这三个镇街交警大队下放核发国产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申请资料及业务办理流程不变。
据介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购买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车号牌。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200元,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可以一次予以记12分。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04〕332号的规定进行收费,每张临时行驶车号牌收费5元。载客汽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有两张,两张外观、特征、规格相同,其中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载货汽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只有1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没有风窗玻璃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应随车携带。
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属于其他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或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或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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