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从元旦起推行国Ⅳ柴油 每升或涨0.37元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2月12日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昨日,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柴油的通告》。东莞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柴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全面销售国Ⅳ车用柴油。
记者昨日走访了几家油站,看到油站的柴油价格为7.44元/L,柴油标识旁边有“Ⅳ”标识,但加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的“Ⅳ”标识是指粤Ⅳ,而非国Ⅳ。油站工作人员表示,知道元旦起全面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柴油,但至于价格是否上调,目前还没有接到通知。
不过,按照国家发改委9月23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车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所以每升柴油或将加价0.37元。
油品升级后硫含量可下降6/7
据了解,中石化东莞石油分公司和中石油东莞销售分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的生产、调度、运输和供应计划,并承诺保障我市国Ⅳ车用柴油的市场供应。
柴油从国Ⅲ升级到国Ⅳ,硫含量将从350ppm降至50ppm,下降了6/7。按照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车用柴油年销量530万吨计算,全年可减少汽车尾气硫排放1590吨。按365天折算,每天可减少硫排放4.36吨。
此外,国Ⅳ车用柴油与达不到国Ⅳ标准(但符合现行国家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的主要成分一致,因此,国Ⅳ车用柴油与达不到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混合使用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
每升柴油或加价0.37元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Ⅳ车用柴油的通告》称,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公布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执行。消费者如发现价格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记者昨日在油站看到,目前的柴油价格为7.44元/L,按照国家发改委9月23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里面提及加价标准,在企业适当消化部分升级成本的基础上,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即每升柴油或将加价0.37元。
[责任编辑:sasa]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
都市风汽车网)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