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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大卖场或重出江湖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8月12日 字体大小:【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称,将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对于这个公告,有汽车专业人士认为,未来汽车大卖场的形式或将出现,未来的汽车价格以及利润也会大幅度下降。


  政策:4S店销售模式被打破


  7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称,将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公告显示,工商总局从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


  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对此,有汽车专业人士分析认为,经销商营业执照范围的放宽,预示着汽车品牌授权4S店单一销售的模式将被打破,而多元化经营模式将会再现。


  过去:大卖场形式被淘汰


  在东莞汽车业界从业二十多年的陈先生就表示,其实,最早期的东莞汽车市场,是以大卖场的形式出现的,原来在莞太路上就有众多的汽车大卖场,记忆最深的莫过于黄河汽车城,可是这个汽车城已经不复存在了。早期的东莞汽车市场,大卖场的销量相当好,无论是什么车,只要一进入场内,就被消费者抢购,最明显的是,无论什么车型,什么品牌,只要有现车,都成为抢手货。可是,随着汽车4S店的出现,汽车大卖场就慢慢被代替了。


  现在工商总局的规定,可能会使汽车大卖场再现,只是这种形式已经进化成另外一个境象,那就是店铺越来越豪华,规格上也升级了,不再是以前简陋的展厅。但是无论怎么改变,最终的目的还是一样的,那就是商品车销售,维修以及保养。


  现状:单品牌4S店主攻专业


  4S店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品牌的专卖店,由厂家统一设计,根据厂家的模式经营管理,也正是因为这样,4S店里是不能销售其他厂家品牌的车型。投资一家4S店的投入比较大,而且厂家要求的门槛也比较高。“建一家4S店,最普通的也在几百万元,最贵的则要几千万元以上,而且厂家在建店的选址上要求也很高。”有汽车经销商表示。


  “其实说白了,4S店就是给消费者提供最专业、最权威的单一品牌的销售服务、售后服务等,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专业的自然更胜一筹,所以会选择在4S店买车。”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


  观点:汽车利润及价格或会下调


  新政策来了,东莞的汽车经销商要考虑4S店的未来发展了。尤其是一些汽车集团,旗下经营数十个汽车品牌,对于未来要组成汽车超市或是大卖场形式都比较有利。但是对于单一的品牌经销商来说,或多或少会有所影响。


  不过,也有汽车专业人士顾先生表示,其实大卖场的形式或能形成,但是在售后服务上或还是最终归于专业的4S店。毕竟各个品牌的技术要求都不同,因此就算是售前可以同台销售,但是售后最终还是要归类到其他店。


  汽车专业人士邓卫宁认为,工商总局的这个文件即将在10月份出台,但是近期没有什么变化。他认为,一个4S店,变成多品牌的卖场,这在市区城市展厅是可以的。但是对于一些汽车集团来说,如果真的实施了后,一家4S店可以经营多个品牌,这将迫使主机厂对销售商的选择非常紧张,主导位置将是消费者和经销店。估计汽车主机厂的竞争将不断升温,利润也会大幅下降,相对来说,汽车的价格肯定会不断下调,但有一个问题,售后这一块还有没有具体的指导方向。


  “4S店要转成大卖场的形式目前还是很难实施的,毕竟4S店与厂家有过协议,所以说,这个还是要看厂家方面对于国家颁发的这个文件的理解,毕竟厂家只是生产车辆,而不是销售车辆,经销商也不可能眼看着别人组团售车,而自己还在单打独斗。”有汽车专业人士分析认为。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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