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获悉,曾经的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已正式“变身”为市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交通部门表示,该所属于行政法规授权代为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单位,其对于不按照规定缴纳车辆通行年票费的车辆所有人,可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的执行主体资格亦维持不变。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设29个收费点,另外还有208个代收网点。记者走访发现,但市民缴纳年票热情不高。截至9月,市公路桥梁收费所网上追缴年票费名单已多达6000名。
主管单位变身“事业单位”
交通部门表示,该所将变为属于行政法规授权代为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单位,其对于不按照规定缴纳车辆通行年票费的车辆所有人,可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的执行主体资格维持不变。 交通部门表示, 今年东莞市车辆通行年票费要求继续缴纳,年票费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除了东莞外,还有17个地级市收取。
共设29个收费点
去年年票共收约9亿元
交通部门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年票收费是用于还贷修路的。据介绍,2013年年票共计收入92415.2万元,在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管理、养护维修和水利建设基金以及偿还贷款本金后,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东莞仍有未还贷余额51.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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