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将严查逾期未报废车辆 27辆尚未报废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3月26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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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排查,发现一批逾期未报废的大中型客货车和危险货运车仍在全省各市的道路上行驶,其中记录到行车轨迹5次以上的逾期未报废粤S号牌车辆27辆。
据了解,东莞交警部门在今后的路查工作中,将对这些车辆进行重点布控,严查严处,尤其是对逾期未报废的危险货运车及大中型客车将重点核查,若存在挂靠企业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交警部门还会将情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此外,东莞交警还会通过发短信和上门约谈的方式,敦促这些车辆尽早办理报废手续。
东莞交警提醒: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平时日常出行时,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报废车辆,如发现有报废车辆违规上道路行驶时,请拨打122或当地交警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相关链接
27辆逾期未报废粤S号牌车辆
大中型客车:粤S05698、粤S18870、粤SG0352、粤S25128、粤S00905、粤S98192、粤S07801、粤S28349、粤S26645、粤S09709、粤S80373、粤SH8648、粤SE7142、粤S34403、粤SL8155
大中型货车:粤S26005、粤S16074、粤S52735、粤S55852、粤S42833、粤S51451、粤S52136、粤S52560
危险货运车:粤S26005、粤STQ406、粤S82916、粤S0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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