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表了辖区内一季度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报告。该院第一季度受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33宗,已作出判决19宗,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人,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其中被执行缓刑6人,已判决的19宗交通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3人重伤。
九成受害人为马路行人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分析称,以已经判决的19宗案件为例,今年第一季度的交通肇事刑事犯罪呈现如下特点:一是犯罪主体以20-30岁之间的男性为主,占全部人数的四成以上。第一季度受理案件中犯罪主体19人,全部是男性。其中以20岁至30岁的男性群体居多,约占全部人数的42%。二是事故高发时间为晚上20时至凌晨5时。据统计,晚上20时至凌晨5时是事故多发时期,占全部案件的42%,其他为下午13时至晚上19时,再次为早上6时至12时。如果以单个时刻计算的话,以深夜24时和下午14时为高发时刻,各占案件总数的15%,其次为晚上20时、早上6时,各占案件总数的10%。三是事故原因多是未礼让行人,占事故原因的近七成。事故原因主要为未按规定礼让行人13起,占事故原因的68%;其次为酒后驾驶5起,占事故原因的26%;其他原因包括违反信号灯、超速行驶、倒车不慎等。四是受害人多为通行马路的行人占九成。
据了解,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2年至今共受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467宗,其中2012年受理交通肇事案件141宗,2013年交通肇事案件146宗,2014年受理交通肇事案件147宗,该类型案件略呈现上涨趋势。
法院提醒遇事故后需理性处理
面对数量居高不下的交通肇事案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广大市民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是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信号灯指示,礼让行人,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保持平和的心态,遇到堵车不急不躁。牢记“驾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的铁律,不存侥幸心理。
二是遇到交通事故后,理性处理。案发后,主动报警,积极抢救伤者,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一逃了之。事发后,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损失,争取受害人家属谅解。
三是有关部门加大查处惩处力度。通过查处、曝光、移送司法机关等系列手段形成安全驾驶教育的高压态势。据交警部门透露,将会进一步加大交通肇事的查处力度,严查“酒驾”、“夜查”、“三超一疲劳”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法院也会对检察机关移送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依法从严,加大惩处力度。
上一篇:东莞将有望实施驾考自主约考
下一篇:虎门18块被偷车牌等车主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