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主注意 轻微交通事故滞留现场要挨罚
来源:东莞时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11月10日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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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10日起,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太平高速、东莞高速两个高速公路大队联合保险行业协会设立4个快处快赔理赔服务点,实施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4个理赔服务点也将于当天正式启用。据介绍,快处快赔工作的开展既可以有效缓解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最大限度地避免及减少“二次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及事故各方的合法权益。
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都可适用快处快赔
据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轻微事故”),事故双方均在广东投保交强险或全责肇事车一方在广东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的,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责任及成因无争议的轻微事故都适用快处快赔。
该负责人还提醒,各方肇事机动车辆通行牌证必须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检验有效,而驾驶人的证件也应有效、准驾类别必须与肇事机动车辆车型相符。
据介绍,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行为时,不适用快处快赔。
轻微事故滞留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要被罚
发生轻微事故之后,要怎样快处快赔呢?作为驾驶员应该怎样操作呢?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生轻微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对于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就近的理赔服务点再进行协商,但对于车辆不能继续安全行驶的,车上所有司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在肇事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警示标志,同时开启危险警示灯等候处理。
而当事人不能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用手机或相机拍摄现场车辆前、后全貌照片(能反映出事故车辆和路面标线)或拍摄视频影像,然后根据指引到就近的理赔服务点处理。
如果发生轻微事故后车辆不能继续安全行驶的或其中一方当事人坚持不去理赔服务点处理的,车上所有司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在肇事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警示标志,同时开启危险警示灯等候处理。交警部门将通知就近的民警、路政队员或交通拯救队员到场处理。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接警的工作人员及现场的民警、路政队员或交通拯救队员都会指引当事人如何具体操作,对于发生轻微事故之后可以立即撤离现场而没有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处罚,当事人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而当事人如果出现一方不承认事故责任或不愿意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交警部门将按照事故处理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
据介绍,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的,将按肇事逃逸来处理。
4个理赔服务点全年常态化办公
据介绍,为全面开展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交警部门联合保险行业协会、高速公路公司、路政等部门在莞深高速南行黄江服务区、虎岗高速西行大岭山服务区、莞佛高速威远出口、广深高速北行厚街服务区设立4个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点,全年无休地开展快处快赔工作。
据了解,从11月10开始,这4个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从上午10点至晚上6点,考虑到周五车辆密集,每个周五的工作时间延长至晚上7点,另外每逢重大节假日,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时间将延长至每天不少于16个小时,并将适当增加理赔服务点。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车内人员应当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切勿在行车道内协商赔偿事宜,以免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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